<h1>第1163节</h1>
两人都因为胆小姑息了强奸杀人案,而据高子轩的情报,在郑海兰出事那一晚,嫌疑人甚至出现在过他的机修厂附近,只是她只过来看了他一眼,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唐少辰同样亦认为这是一个判决的过程。
那么对方判决的依据又是什么?
冬日晚间清幽萧索的街景下,一辆银灰轿车静静停泊在路灯光晕中,车外树影摇曳,四周时不时传来几声犬吠,静谧微凉的氛围中,唐少辰执笔,在郑海兰的名字旁轻轻写下了“朋友”二字。
郑海兰是朋友,高子轩不是。
郑海兰是辛紫的朋友,而高子轩和两姐妹都没有半点关联。
身为陌生人就可以见死不救,就像没人会谴责车祸现场的旁观者没有在危机时刻跳出去扑开就要被车撞到的路人一样。
但是朋友就不一样了,既然是得到过信任和善待的人,凭什么袖手旁观?
最后,在纸张上写下第五栏,有罪与否的时候,唐少辰呼吸都有些不畅,他并不满意这个还存在诸多不足的推论,却也非常清楚,今晚的这套推论,是如今他所有的,唯一最接近心中嫌疑人的想法,同时也能符合了事实结论的东西。
在向当年涉案人复仇的过程中,嫌疑人是把辛家两姐妹区别对待的。
而她区分的标准甚至与一般准则并没有太大差异,同样考量的是法律和道德两方面。
法律上,强奸杀人有罪,所以严昊涵霍凌风死罪难逃。
而既没有强奸也没有杀人的高子轩,被嫌疑人宣判无罪。
法律上,帮凶为从犯,所以关祺秦可儿祝晓青皆有罪。
而不存在主观帮凶情节的高子轩,再次被宣判无罪。
最后一点道德上,漠视朋友辛紫死亡的郑海兰有罪。
而高子轩因为没有救助的义务,被宣判无罪。
以上三点叠加,成就了高子轩这样一样最特殊的存在,同时也给唐少辰展现出了一整套嫌疑人在定性当年案子的时候最基本的原则——
即,她的复仇对象仅仅是导致妹妹辛紫被强暴杀害的涉案人。
而姐姐辛蓝,甚至并不在她的考量之内!
只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还来不及细细思考的时候,唐少辰此刻的大脑已经被另一个更重要也更怪异的念头塞满,他无法忽视,现今复仇案的这个嫌疑人,她对当年案子的细枝末节知道的太多太多了!
或者说,她的整个判断依据思路轨迹,和高子轩交代的案发经过,甚至和他从未对人提及过的杀人未遂结果,符合度直逼百分百!
唐少辰曾经翻阅过几百条有关当年案子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