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这么看我嘛!”元希抓着路语茗的手,眼睛眨呀眨,小鹿般天真可爱,让楚修宁顿生危机感。
路语茗失笑:“你别抓着我撒娇。不是不愿意和好,或者合作,只是你突然想通了,我有些不习惯。毕竟你从前挑战我,我们从前主唱路语茗的时候,可是从来都不嘴软的。”
“你能别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吗?”元希突然开窍,干脆实话实说,“我在台上看你虐公西臧,突然觉得自己从前好像傻瓜一样。”
“还是有区别的。”路语茗好心劝慰,“你和公西臧不一样。”
“是嘛!”元希开心起来,抱住路语茗的胳膊,“你觉得哪儿不一样?”
“你的神经比较正常。”
元希得了答案,差点一口血喷出来。这算哪门子劝慰!有必要将“比较”两个字的音节加重处理吗?
元希再一瞧,原来是瞿皓捏着鼻子在回话。
元希是真被惹了,干脆扑过去要啃了瞿皓的糖果脸。两人绕着柯颜打转,最后元希被楚修宁伸手捞过来:“好了,别玩了。和好的诚意在哪里?你要合作,总不会是想加入乐队吧?我们可不缺和声。”
“呸!我好歹还是个歌王呐!”元希唾弃完,立刻变得一本正经起来,“过完年开春之后,我会开十年纪念演唱会,想请乐队做嘉宾和我同台。这样的诚意,足够吗?”
纪念出道十年的演唱会,意义必然重大。而元希这样重量级的歌手,演唱会规模和宣传都必定宏大无比。路语茗去做嘉宾,哪怕不开嗓,都是一种的宣传。
元希看着萌萌哒,娱乐圈的人缘也很好。但其实在唱歌这件事情上骄傲得很,他的演唱会从来没有见过请谁去唱。
众人有些动容,瞿皓正经起来:“你居然是来真的。”
大家不过以为元希是来和好,收回“做对手”的话,谁也没想到元希真的要找乐队合作,还是如此珍贵的邀请。
“废话呢!我元希说一不二!我是真的看重小路、柯颜、郑萄和苏九。至于你,瞿皓!不要仗着自己长得水嫩,就不好好练习,你的吉他弹得是乐队里最寒碜的了吧!”元希破坏气氛,看瞿皓不对眼。
瞿皓冷哼一声,却没有反驳。自己的技术,自己知道,瞿皓的吉他虽然比一般乐手强百倍,但在乐队里却是最弱的一个。一同拜师,苏九的键盘也已经甩下他一大截。元希说的不错,他也觉得自己的吉他有些给柯颜丢脸。
路语茗不乐意看元希戳瞿皓软肋,出声岔开话题:“元希,演唱会是什么时候?你打算让我们唱什么?”
“过年之后就要准备,就在s市,只有一场。我想办得盛大点,到时候炫酷出场,”元希立刻认真回答,“至于唱什么,嘿嘿,反正离过年还有一段时间,我们不如现在就写一首合唱的单曲吧!”
现写单曲,只是元希在开玩笑,他是真的突然开窍欣赏乐队,不再想树敌了。所以元希也准备挖出自己新专辑里的一首歌,和乐队合唱,出个单曲。
但没想到路语茗看了他为新专辑准备的歌,先是提了些专业意见,接着路语茗婉拒了元希拿专辑里的歌合作的建议。
路语茗的理由很充分,乐队要去蹭元希的音乐会的人气,已经占了天大的便宜,不能让元希再从专辑里拿资源出单曲。于是路语茗当真揽下了单曲的活儿。
新歌一出,元希强烈眼红。有乐队的人就是不一样,更何况路语茗有的不只是乐队,而是囊括作曲、作词、演奏、外形包装的团队。甚至路语茗本身已经具备音乐制作人的能力。团队的效率超级快,歌词乐谱拿到手,也不过用了几天时间。
而细看时,元希撇了嘴巴。《十年一曲》,歌词是元希喜欢的调调,曲子更是元希擅长的风格。十年一曲,赠予元希。这哪里是元希找乐队合作,这是乐队送元希出道十年的礼物了。对手变合作伙伴,都是惺惺相惜的感情,换个方式也不错。
元希拿着歌词和乐谱,耷拉着脑袋:“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会被收买哦!唱的不好我还是会挑刺的。”
哪里会不好呢?路语茗拉着元希在音乐排练室唱了几遍,就已经找到了合作的感觉。剩下的就是等乐队排练了。
柯颜、郑萄都是老手,新曲上手快。而苏九天赋极好,要不是早些年做演员耽误,现在也该是一流的电键乐手了。至于瞿皓么,足够努力,应该没问题。乐曲编配有柯颜和路语茗,更是不要发愁。
元希算着时间,离过年还要一个月,应该足够啦!可左等右等,等到华睿年会都过了,等到录音棚都快放假了,才等来乐队的通知。
而元希满心欢喜进了录音棚,开嗓唱了一段,正要high起来,却听到吉他走音了!元希气得抓狂。他只恨自己乌鸦嘴,说什么唱得不好要挑刺。也恨不得撕了瞿皓,这个不争气的家伙,居然关键的时候掉链子!
正文、第139章
在录音棚录歌,少有一次就过的。大家都是职业的,偶尔犯了个小错,也不算什么。
元希撇了撇嘴,小声嘀咕了句:“难怪准备了这么久。”
其余人只当没发生过这回事。
路语茗对着玻璃外示意,录音师阮乐乐摆了个ok的手势,立刻重新开始。但瞿皓今天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竟然三番两次地出错。
出错出到第五次,路语茗也转过脸,诧异地看瞿皓:“小耗子,你今天怎么了,紧张?”
瞿皓抬起头,一脸迷茫:“我也不知道,对不起。”
“休息一下吧。”录音棚外,阮乐乐提议。
众人点头附和,无外乎是要给瞿皓一个缓冲的时间。连续性的错误,容易产生惯性,需要时间稍微阻隔下。
众人走出去,元希脸色难看。他对别的事情可以嘻嘻哈哈,但唱歌这件事上眼里揉不得沙,更何况瞿皓三番两次,都是在他唱歌的时候。任谁唱到high的时候,被打断都会觉得怒火中烧。
元希勉强隐忍,走出来的是却看到瞿皓一脸茫然无辜,怒火噌一下冒上来,眼看就要发作,阮乐乐及时出手。
“元希,我家闺女特别喜欢听你唱的歌!”
阮乐乐当年给zero录歌的时候,朋克装狂霸半边天,甚至于茂和路语茗在录音棚起了争执,阮乐乐抄起一把椅子就把他们撵出去。哪里像现在这般温良绅士,还出声帮乐队解围呢!
行为虽然换了个人,但乐乐哥凶名在外,元希有所耳闻,再者也不乐意得罪录音师。元希勉强问:“乐乐哥,你什么时候有闺女了?”
“哈哈哈,给你看我家闺女的照片!”这下阮乐乐是真的开心了,掏出手机的动作娴熟无比,展示桌面。
乐乐哥的小闺女特别有他爹风范,眼睛小巧玲珑,笑容卡通。
众人扑上去围观,纷纷夸赞。
元希听说这是自己的小歌迷,欢喜的不得了,抓着阮乐乐的手机将相册翻了好几遍:“好可爱,哇哈哈,肉嘟嘟,软绵绵!好像棉花糖!”
众人翻白眼。元希的眼里心里糖是最高级的形容。
瞿皓也被小团子的照片萌化了,忍不住嘴快:“乐乐哥,你家小闺女怎么看也只有两三岁,能听懂元希的歌?”
本是无意一句,却踩上了元希的怒点。元希冷了脸:“你这是几个意思呀!”
元希想要讨人喜欢,那是手到擒来;想要讨人厌,也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