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去生火吧。”
“生火干什么?”
“在野外吃东西,怎么能够不偷点菜来煮着吃烤着吃呢?”余二猛一脸理所当然,在部队这么多年,没有改掉一身的痞气,反而越修炼越精进了一样。
余五猛也想起了小时候的那些趣事儿,道:“这个主意好!我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余二猛毫不留情得打击道:“那是因为你不会玩,会玩的人才会生活。”
玩的意义很广泛,说白了其实也就是放松自己,如果一个人的生活只有工作学习之类的,那就太单调无味了,玩也应该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没有了玩,生活没了乐趣,一个人生活,没了乐趣,没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没时间沉浸在一件事情里面,那是一件可悲的事情。
甚至有人说,没有爱好的人不值得交往。你爱好什么,就去玩什么吧。
余五猛被他二哥说的反驳不得,只得老老实实去山上拣柴挖洞生火,幸亏这些技能都没有丢掉,不然余五猛会被他二哥笑死去的。
余五猛的女朋友名字叫胡玉娇,带点儿魅惑味道的名字,但是其实是个开朗又有些单纯的女孩,才大学毕业没多久,可以说是社会小新人。胡玉娇这样的人很常见,很普通,但是相处起来很舒服,虽然她知道了宋慕雯是个大老板,那个广州有名的商业中心就是她名下的,但是她也只是羡慕了一下,并没有怎么刻意讨好。在发现宋慕雯并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生人勿进的性格之后,就更加没那么多顾忌了。
胡玉娇在城里长大,父母都是工人,家里的兄弟姐妹也是不多不少,家庭情况一般,不需要她负担家里什么,家里也不可能给她很大的支持,背景经历都纯白得很。
此时胡玉娇跟在余五猛身后,跟着他一起弄柴火,对森林里的一切都新奇的很。
“真没看出来,你干这个活还是一把好手。”
余五猛一边将一根枯枝扯下来,一边道:“嗯,农村的孩子都这样,就算家里情况好,但是家里能干活的都会主动做,三岁的娃娃都会学着烧火扫地了。”
胡玉娇将柴火拢在一起,但是显然因为她没有做过这种活儿,所以放的有些散乱,余五猛默默地调整了。
“难怪都说农村人能干,我看这附近的人,从三岁到一百零三岁都在干活。”城里当然也要干活,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天天无所事事,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没钱人,都有。
余五猛道:“没办法,不干活就没饭吃,现在是好年景,要是赶上老天爷不给饭吃,那也就惨了,干了活也没饭吃。”
三年困难时期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还记忆鲜明,所以胡玉娇也感叹了两声。
胡玉娇家庭一般,所以从来都没有生出过作为城里人的优越感,但是来一趟农村,不仅仅是觉得农村生活很新鲜,也感觉到了农村人和城里人的很大不同,没有了那些娱乐,农村人的生活简单却不单调,像一道清清爽爽滋味十足的小菜,对,就是自家菜园里种出来的青菜一样,农家柴火炒了,色香味俱全。
宋慕雯大病初愈,余二猛也不要她干什么,手脚麻利地绑了几个吊床之后,就将野餐垫铺开,拿了垫子给媳妇坐下,又给媳妇撑开伞,倒了茶。
宋慕雯玩笑道:“要是生在古代,你还能做个贴身小童,肯定将主人家伺候的舒舒服服的。”
余二猛道:“那是,我贴身伺候你就行了。”
宋慕雯微微昂头,露出洁白优雅的脖子,道:“我是深宅大院的贵夫人,哪里会要男人贴身伺候?小心我让你去住马棚。”
余二猛嘿嘿道:“你舍不得,你是贵夫人我肯定是当官的。好了,你别胡思乱想了,不管到了哪里,我都是你男*人,你都是我女*人。”
宋慕雯白了他一眼,还真是会占便宜。
余二猛乐颠乐颠地在伺候媳妇,顺便还要看着小羊一般的孩子们。
过了一两个小时,孩子们放风筝玩厌了,就开始上吊床,到处翻滚攀爬,还有的趴在地上捉虫子,有的则爬过来要吃的,真是比放羊还辛苦,偏生余二猛还能照看到每一个。
等到余五猛回来之后,看着堆积如山的柴火,宋慕雯颇有些感叹,当初三年困难时期的时候,大家连草根树皮都不放过,那野外的草是被刮了一层又一层,别说找吃的了,柴火都很难弄到,现在农村里也慢慢地普及使用煤炭了,上山打柴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余二猛带着余五猛去偷东西,其实就是去人家菜园子里摸一些菜,现在刚开春没多久,地里的菜也不多,红薯是更没有,所以资源比较匮乏。
胡玉娇想跟着去的,她想体验一下那种感觉,鲁迅先生在《社戏》里面描写的晚上偷菜的场景让许多人都心向往之。但是余二猛拒绝了,口头上的理由是宋慕雯病刚好,没有那么多精力去照顾孩子,所以胡玉娇要留下来看着孩子们,不能让他们随便乱跑,更不能有危险。
实际上的理由是,两个大男人办事很方便,带个女人就要麻烦很多。
胡玉娇毫无怨言地留下来了。
孩子们虽然玩的热闹,但也还好,余宝宝作为家里的大哥,一直很有自觉性,照顾弟弟妹妹们毫不含糊,对着几个表兄表姐也颇有架势,他架子一端出来,大家就听他的了。
胡玉娇也乐得轻松,在宋慕雯旁边的坐垫上坐下来。
“嫂子你还真是细心,方方面面都准备到了。”胡玉娇摸着屁*股下的坐垫道。
宋慕雯眯了眯眼睛,太阳越来越热烈了,她想脱掉外面的针织衫,余二猛不允许。“多谢夸奖,还是想让大家玩的开心罢了。”
“你和二哥都是能干的人,要是只靠阿猛……我是说五猛,今天肯定不会这么开心。这个坐垫也好看,是您家厂子里生产的吗?”
宋慕雯轻言慢语道:“不是的,我有个服装厂,没有做这个的厂子。这个是我手工做的。”
胡玉娇顿时惊住了,真是没想到这样的大老板还会亲自做针线呢。
“做的可真好,不说这个想法很好,就是这配色和花纹,就都很好看。”胡玉娇赞不绝口,不过听得出来这不是吹捧。
宋慕雯坦然地接受了:“谢谢夸奖。”
胡玉娇是个很健谈的人,在兄弟两个回来之前,大部分时候都是她再说,宋慕雯在听,也就大致了解了余五猛和胡玉娇的恋爱经历,两个人就像最常见的小年轻一样,从相识到投缘再到互生情愫最后在一起,也是打打闹闹的。
宋慕雯看了一眼跟在余二猛后面的余五猛,余五猛跟余二猛差不多高,但是瘦一些,白一些,脸有一点点吸腮,通常是面无表情或者漫不经心,其实是个挺果决的人,而且喜欢什么事情都闷在心里。
“余家兄弟各有千秋,但是都是不错的,老五虽然是老幺,却没有一点老幺的娇气。而且他这个人挺大度的,只要不是大事儿,他都会忍让,不过遇上什么重要的事情,你还是让他拿主意吧。老五虽然年纪小一些,但是老练程度不比几个哥哥差。”
余五猛是作为厂长接班人在培养的,随着展望的业务不断扩大,从出版到杂志,再加上从外面接到的印刷单,如报纸、广告单之类的,全厂上下也有百号人了,规模之大可想而知。所以余五猛的任务也是越来越重的。
不过宋慕雯对余五猛很有信心,他肯定能够胜任这个工作。
胡玉娇笑眯眯的看着余五猛越走越近,脸上带着爱慕又骄傲的神情,道:“嫂子你说的很对,五猛确实是这样的人。跟他在一起,我很有安全感,他这人面上不显,其实很有内容,这样的年纪能这样成熟,很不容易。”
营销能够使人快速成熟,特别是面对面的营销。
兄弟两个收获很多,除了白菜什么的,还有几条鱼一些泥鳅虾之类的,甚至还有一些螺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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