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她跟你联系了?这么久? ”我十分惊奇。
“不是。”他摇头,“是我找到她了。”
“这都几年啦?你才下决心开口,总算她还不曾名花有主。”我揶揄他,心里倒为他高兴,这像是个好兆头,或许我的选择也是对的。
“那个……”他却吞吞吐吐起来,“我还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我想先过去,离她近一些,大概会比较好……”
“什么?你这个人怎么能这么拐弯抹角呢? ”我又替他着急,原来他还是没有说。
“是啊,”他又挠头,像从前一样,“自以为这些年改掉很多毛病,结果碰到她,还是这样。”
那几天,我正在忙着搬家,他帮我打包,然后开着他的黄色出租车带我去吃饭,道别之后,又是几年不曾见面。
几年里面,我经历了许多事,去了许多地方,旁的不说,光体重就上下浮动超过三十斤。身边的朋友也在变化,最不讲究的女同学开始每晚做面膜,出门前必化妆,最在乎形象的男同学吃饱了坐下来,肚子这里也会凸起一块。ming怎么样了呢?我偶尔也会想起他,仍旧过着闲云野鹤的日子?还是与他念念不忘的那个人在一起了呢?
真的再见,是在上海了。
无论如何,我都不曾料到我们会在菜场里偶遇,而且彼此都已经是拖家带口的了。我带着我的娃,他也领着他的孩子,看上去颇有些做父亲的气势,不怒自威,倒是那个小男孩,笑起来颇有几分他当年的样子。
“你找到她了? ”我问。
“是啊。”他回答。
“结了婚?有了孩子? ”
他又点头。
“哇! ”我作势感叹,“这么多年念念不忘,终于在一起了,是不是感觉特别好?”
“哇! ”他也嘲笑我,“分分合合,兜兜转转,你还不是同你的cooper在一起?感觉是不是特别好? ”
“那你就错了。”还是我先实话实说,“有时候觉得自己运气怎么这么好,茫茫人海里找到这样一个,有时候又觉得倒霉透顶,哪根筋搭错, 跟这种人在一起。”
他大笑,说:“我们也差不多。”
聊了几句,还不见他太太回来,几个小孩己经要闹翻天了,我们只能匆匆别过。临上车,我还在遗憾,没能看到那位传说中的女主角。但反过来想,素未谋面也不是不好,像是画里的留白,有种费尽功夫也难比拟的美感。
从菜场回家,一路上我都在重温与ming有关的记忆。有一个时期,他总会让我想起《剃刀边缘》里的larry,原因可能很简单,他没有野心,我行我素,喜欢把手弄脏,做一些我们这个圈子的人不会去做的事,而且,他还在纽约开过出租车。
跟我们这些俗世里的人比起来,他就像是活在一个化外之国,在那里时间不是以正常速度流逝的,他不用担心自己能不能达到人们对他的期望,能不能成其大器,又是什么时候能成。但与此同时,他又有着他的幸运,他爱着凡尘里的一个人,那个人便是他的锚,无论走到多远,他终究是要回来的。
请让我用毛姆的方式结尾:虽然可能不如人意,但这就是故事的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