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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用拇指数念珠,背诵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经书,他们什么也不会。”他喝了一口,“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

“可是法修拉毛拉人很好。”我忍住发笑。

“成吉思汗也很好。”爸爸说,“够了,不说这个了。你问我对罪行的看法,我会告诉你。你在听吗?”

“是的。”我说,试着抿紧嘴唇,但笑声从鼻孔冒出来,发出一阵鼻息的声响,惹得我又咯咯笑起来。

爸爸双眼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仅仅这样,我就止住了笑声。“我的意思是,像男人跟男人说话那样跟你谈谈。你觉得你做得到吗?”

“是的,亲爱的爸爸。”我低声说,不止一次,爸爸只用几个字就能刺痛我,这真是叫人惊奇。我们有过一段短暂的美好时光——爸爸平时很少跟我说话,更别提把我抱在膝盖上——而我这个笨蛋,竟然白白将其浪费了。

“很好,”爸爸说,但眼睛仍透露出怀疑的神色,“现在,不管那个毛拉怎么说,罪行只有一种,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你明白吗?”

“不,亲爱的爸爸。”我说,我多希望自己能懂,我不想再让他失望。

爸爸不耐烦地叹了一口气,那又刺痛我了,因为他不是没耐心的人。他总是直到夜幕降临才回家,留我独自吃饭,每一次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问阿里“爸爸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虽然我知道他在建筑工地,看看这儿,检查那儿。难道那不需要耐心吗?我一度恨上他建造的那所恤孤院里面的孩子,有时甚至希望他们统统随着父母一起死掉。

“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爸爸说,“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你懂吗?”

我懂。爸爸六岁那年,有个窃贼在深夜溜进爷爷的房子。我的爷爷,一个万众景仰的法官,发现了他,但那个贼割开他的喉咙,立刻要了他的命——夺走了爸爸的父亲。翌日午前,当地居民抓住了那个凶手,人们发现他是来自昆都士[1]kunduz,阿富汗北部省份。[1]地区的流浪汉。在午后祈祷仪式开始之前两个小时,凶手被吊死在橡树上。告诉我这件往事的,不是爸爸,而是拉辛汗。我总是从他人口里得知爸爸的事情。

“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阿米尔。”爸爸说,“要是有人拿走不属于他的东西,一条性命也好,一块馕饼也好,我都会唾弃他。要是我在街上碰到他,真主也救不了。你明白吗?”

我发现爸爸痛击窃贼这个主意让我既兴奋又害怕。“我明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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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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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什么真主的话,我希望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做,而不是来关注我喝烈酒。好了,下去吧。说了这么多关于罪行的看法,我又渴了。”

我看着他在吧台斟满酒杯,心里想着,要再过多久我们才能再次这样交谈呢?因为真相摆在那儿,我总觉得爸爸多少有点恨我。为什么不呢?毕竟,是我杀了他深爱着的妻子,他美丽的公主,不是吗?我所能做的,至少应该是试图变得更像他一点。但我没有变得像他,一点都没有。

上学时,我们常常玩一种连句的游戏,也就是诗歌比赛。教授法尔西语课的老师从中主持,规则大抵是这样的:你背一句诗,你的对手有六秒钟的时间可以回答,但必须是以你背出来那句诗最后一个字开头的诗句。班里人人都想跟我一组,因为那时十一岁的我已经能背出迦亚谟[1]oarkhayya'(1048~1122),古代波斯诗人,代表作为《鲁拜集》(rubaiyatofoarkhayya')。[1]、哈菲兹[2]shaseddohaadha~fez(约1320~约1388),古代波斯诗人。[2]的数十篇诗歌,也能诵得鲁米著名的《玛斯纳维》[3]ownajaddrui(1207~1273),古代波斯诗人,《玛斯纳维》(asnavi)是他的故事诗。[3]。有一次,我代表全班出战,并且旗开得胜。那天夜里我告诉爸爸,他只是点点头,咕哝了一声:“不错。”

为了逃避爸爸的冷漠,我埋首翻阅故去的母亲留下的书本。此外,当然还有哈桑。我什么都读,鲁米,哈菲兹,萨迪[4]oslehal瞕saadishirazi(约1210~约1290),古代波斯诗人。[4],维克多·雨果,儒勒·凡尔纳,马克·吐温,伊恩·弗莱明[5]ianfleg(1908~1964),英国小说家,撰写了007系列小说。[5]。读完妈妈的遗藏——我从来不碰那些枯燥的历史书,只看小说和诗歌——之后,我开始用零花钱买书。我每周到电影院公园边上的书店买一本书,直到书架放不下了,就放在硬纸箱里面。

当然,跟诗人结婚是一回事,但生个喜欢埋首诗书多过打猎的儿子……这么说吧,那可不是爸爸所希望看到的,我想。真正的男人不看诗——真主也禁止他们创作呢。真正的男人——真正的男孩——应该像爸爸小时候那样踢足球去,那才是值得付出热情的玩意儿。1970年,爸爸暂停了恤孤院的工程,飞往德黑兰,在那儿停留一个月:由于阿富汗当时还没有电视,他只好去那边看世界杯足球赛。为了激起我对足球的热情,他替我报名参加球队。但我这个可怜虫变成球队的负担,不是传丢了球,就是愚蠢地挡住队友的进攻路线。我瘦弱的双腿跌跌撞撞地在球场上奔跑,声嘶力竭,球却不会滚到我脚下来。我越是喊得起劲,双手在头顶尽力挥舞,高声大喊:“传给我,传给我!”队友越是对我视若不见。但爸爸从不放弃。等到他没有将任何运动天分遗传给我的事实昭然若揭之后,他又开始试着把我变成一个热情的观众。当然,我能做得到,不是吗?我尽量装得兴致勃勃。我跟他一起,每逢喀布尔队跟坎大哈[1]kandahar,阿富汗南部城市。[1]队比赛,就大喊大叫;每逢我们的球队遭到判罚,就咒骂裁判。但爸爸察觉到我并非真心实意,只好黯然放弃,接受这个悲惨的事实:他的儿子非但不喜欢玩足球,连当观众也心不在焉。

我记得有个新年,爸爸带我去看一年一度的比武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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