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盛晨是不太喜欢狗的,她看盛谨和萨摩耶玩得开心,心软了片刻:“你喜欢养就养着吧,不过要看好它。”
“哦哦!”盛谨一口答应。
实际上――
他才不喜欢养狗,到处掉毛还喜欢舔人,要不是今天做错了点事需要狗背锅,他才不会把这只傻狗领回家。
至于栽赃嫁祸什么?
盛谨摸摸鼻子,心虚地看着盛晨如平常一样先去衣帽间换衣服,然后――衣帽间传来一声尖叫:“啊!”
盛晨看到,她柜子里的化妆品全都摔在地上,红的粉的,缤彩纷呈,地板上的脚印遍布各个角落,她的衣服散落一地,沾染了不知道是口红还是指甲油的颜色。
名家设计师为她私人定制的衣服毁了,她的销量款口红断了,她的定制粉饼碎了,她的私人调制护肤品洒了。
盛晨觉得心痛到无法呼吸!这些用钱也一时半会凑不齐啊。
盛谨心虚了几秒,然后拍拍萨摩耶的狗头,“兄弟,对不住了,待会你要帮我背一口大锅,放心,有我在,晨晨不敢把你怎么样的。”
盛谨看到盛晨穿着拖鞋,急匆匆跑下来了,“秦姨,秦姨!”
盛谨提醒她:“晨晨,秦姨在下面跳广场舞呢。”
盛晨眼神犀利:“我衣帽间里的东西撒了一地,是谁干的?”刚刚进去还以为进贼了!
盛谨眼神飘忽了那么0.1秒,然后指着萨摩耶,虽然理不直但是气很壮,“是大汪干的,我刚刚没栓好它,它冲上去进了你的衣帽间,在里面横冲直撞,把东西都撞翻了。”
盛晨眯眼看着他,“盛谨,撒谎可不是好孩子。”
“晨晨,我没撒谎,真的是大汪干的!”
“当真?”
“当真!”
盛晨觉得有些头疼,她能拿别人家的狗怎么办?要是自己家的狗,现在就把它宰了炖汤!
盛晨深深吸口气,“算了,你栓好它,别再让它乱跑,不然……”
盛谨敏锐地感觉到盛晨身上散发的杀气,抖了下,拍拍大汪的背:兄弟啊,对不住了,我会给你买你最喜欢的烤肉味狗粮的。
东西是盛谨打碎的,因为他想起来一些事情,宋明予那厮,曾经给晨晨写过情书,夹在一本书里,上一世他整理晨晨遗物的时候,就在这间房子里发现那封还没开封过的情书。
现在晨晨决心要和那人划清关系,就不能让晨晨发现那封情书,嗯,必须要趁晨晨还没发现的时候销毁了!
不过他从书房找到盛晨的房间再找到衣帽间,都没发现那本书,而且这件事不敢让盛晨知道,但他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桌子上的化妆品……
正好贾奶奶要帮狗狗找个寄养的地方,盛谨计上心头,把狗牵回家拉上二楼逛了一圈。
希望晨晨不会发现吧。
盛谨沧桑地叹口气。
那本书一定在这个房子里,可是在什么地方呢?他还有哪里没找?
然而盛谨并不知道,那本书并不是盛晨的,现在这个时候,它也不会出现在这,那本书现在正待在23楼某人的书房里。
这个某人正是宋明予,他熟练地从中抽出一本书,书的内页夹着一封信,很多年过去了,信封生出一些霉斑。
宋明予把信抽出来,看了眼又放回去,书的扉页,写有一个名字:盛晨。字迹龙飞凤舞,跟人一样透着狂放不羁的洒脱。
他笑了笑,笑容如初春的阳光融化了冰雪,眉眼染上春意,与好多年前那个清隽的男孩一般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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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盛晨出门上班,却在地下车库碰见宋明予。
他倚在车边,像是在等人。
盛晨目不斜视从他身边经过,开了车锁。
宋明予叫住她:“盛晨。”
盛晨顿住,她很想当作没听见,不过想了想还是作罢,“什么事?”她回头看向他,眉眼间神色平淡。
宋明予提着一个盒子,拿到手上递给她,“给你。”
盒子不大,大概有两个手掌宽。
盛晨没有接,双手抱臂站在原地,她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也不想知道。
宋明予打开盒子,昨晚他拍下的项链静静躺在里面,距离近了,盛晨能看清上面每一颗小小的钻石在光线的反射下熠熠生辉,竟比昨晚看到的更好看。
盛晨有些心动,一千万呐……
宋明予扬着唇角,“我觉得你会喜欢的。”
盛晨看了眼宋明予那种一切尽在掌握的表情,撇了撇嘴:“我说宋明予,你无不无聊,你是不是觉得我会收下这条项链?”盛晨伸出一根手指摆了摆,“告诉你,这条项链我要是真的喜欢得不得了,昨晚就算砸一亿我也会买下。”
“就这么丑的项链,都过时一百多年了,我怎么可能喜欢?呸!”
盛晨不屑一顾的表情装得入木三分,就连原本笃定的宋明予都有几分怀疑,不过他看着盛晨快步离开的背影,笑了笑。
其实哪有什么尽在掌握?他知道盛晨这人最喜欢不按套路出牌,送项链的同时早就做好盛晨不会收下的准备。
不过没关系,现在的情况比盛晨当他是仇人时好太多了,他有耐心,有实力,他等着盛晨跟他和好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