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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叶世荣(2 / 2)

停车场有专门经营,秦歌去军训之前就预先交了一笔管理费,自然有人帮忙管理。虽然那辆奔驰s300l快一个多月没开,车子依然是亮洁如新,好像还打了一层车蜡,跟刚落地没啥区别。

从停车取了自己的车,秦歌不晓得蓝筱卿有没有吃早餐,替她买了一份豆腐花和早点,然后一路杀向了经管系的女生宿舍。

对于大部分男生而言,女生宿舍可不是那么好进的,相对于男生宿舍那形同虚设的防备,女生宿舍堪称铜墙铁壁。

不光楼下到处装着摄像头,还有宿舍大妈和保安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巡视,毫不夸张的说,连只苍蝇想飞进女生宿舍都不是那么容易。

几分钟后,黑色的奔驰s300l来到了经管系女生宿舍楼下,秦歌刚准备把车停下来,就发现了一个疑似自己情敌的对象。

女生宿舍正门对面,一辆白色保时捷停在哪里,一位身着白色西装,相貌英俊,带着一脸阳光笑容的青年正依着车头,目光一刻不眨地盯着不远处的女生宿舍正门。

在他旁边,那辆白色保时捷的车头盖上还放着一堆玫瑰花,合共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铺满了整辆保时捷的车头盖头,摆成一个‘心’的图案,任何一个感性的女生看到那么多玫瑰花,没保准会感动得一塌糊涂。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手工制作的白色西装,价值过百万的豪车这一系列的东西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名词,那就是——高富帅。

“我擦!难道说,这个穿着白西装的骚包就是想撬我墙角的混蛋?”西装青年长得的确不赖,若论相貌这一方面,连秦歌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不如他。但是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个骚包的家伙。

呸!人家唐三藏身裹白袍,跨坐白马,都不算白马王子,你这家伙穿着一件白西装,开着一辆白色保时捷就以为自己是白马王子,再回去练个几十年再说吧!

奔驰s300l也开到女生宿舍楼下,挨着那辆白色保时捷停了下来,秦歌走下车,刚刚运动回来,他换了一身黑色运动装,配搭上纯黑铮亮的奔驰s300l,黑衣黑车,正好跟旁边的叶世荣形成了一黑一白的鲜明对比。

“这位朋友,好面生啊!你的女朋友也是经管系的?”

被蓝筱卿晾了老半天,叶世荣正等得有些不耐烦,看到从奔驰s300l下来的秦歌笑眯眯地打起了招呼。

“没错!”

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这骚包家伙很可能是自己的情敌,秦歌还是挤出了一丝笑容,心下也在暗自盘算着,对方究竟是不是那个情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是的可能性貌似已经超过了九成。

“哦!我就是经管系的学生,不知道你女朋友是那位,或许我跟她还认识也说不定。”

等得有些无聊,难得遇到一个‘天涯沦落人’,叶世荣放低了自己一贯的姿态和秦歌攀谈起来。当然,他并不知道秦歌会是自己的竞争者。

退一步来说,就算知道了,也未必会放在心上,因为他有这个底气可以让所有竞争者不战而退。

岭南大公认的十大校草,叶世荣就是其中之一,爱慕他的女粉丝加在一起,组成一个加强营还是不成问题。家世方面,尽管还不算整个岭南大最有钱的二代,但是在岭南大的二代公子当中,也能排进前二十。

有这两方面的天然优势,他泡女人一向无所不理,从初中开始泡妞,他就没有失过手,直到遇上蓝筱卿,才遭遇了人生中第一次滑铁卢。

自从开学时在班会上看到蓝筱卿,叶世荣便惊为天人,发誓要把她追到手。可是蓝筱卿却好像无动于衷,任凭自己众多泡妞手段一一施展,对方始终是不假辞色。

叶世荣是个高傲的人,他不会那么轻易,越是得不到手,就越要得到。所以今天一大早,他就订好了玫瑰花,精心打扮了一番,穿上自己战无不胜的泡妞战衣,摆这个架势在女生宿舍门口蹲守。准备用这九百九十九摆出的求爱大阵,向蓝筱卿发动最猛烈的攻击,誓要攻陷这个目标。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他相信没有哪个女人,面对自己摆出的求爱大阵,还能不动心。

“经管系女生那么多,我的女朋友又不是什么名人,说了你也不一定认识。”

对于面前这个自来熟的骚包,秦歌半点好感也没有,出于打探敌情的考虑,他还是违心地捧了这个白花花的骚包几句,借故问起了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阁下这么英俊潇洒,财气充足,想必你泡的女朋友,就算不是校花,最差也是级花,是么?”

“你太过奖了,其实她是我们经管系的校花,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在追求她,不过你也知道女生都是很矜持,到现在还没有答应。不过我相信过了今天,她肯定就会答应成为我的女朋友。”

被秦歌的话捧得相当舒服,叶世荣谦虚地笑了笑,只是那笑容却跟谦虚二字绝对搭不上边,一副泡妞专家的口吻,好心地向秦歌传授他的独门泡妞经验:“别看我买那么多玫瑰好像很浪费钱,玫瑰花对女生的杀伤力可是非同小可,我这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一出,什么校花还不都手到擒来,哥们你也学着点,改天也能试一试。”

“佩服啊!连校花都能泡到,不知道是哪位校花。”

看到对方那张洋洋得意的笑容,秦歌真的有点忍不住冲动,想要给他一拳,最低限度也要把那个鼻子打塌了。

记得胡建明那个八卦大胖子昨天无意提起过,经管系今年的校花只有两个,其中一个就是蓝筱卿,另一个则是李梦晴。她们两个跟自己都有不同程度的关系,无论这家伙泡的是哪一个,秦歌都不会放过他。

“当然是蔷薇之花蓝筱卿了。”叶世荣无比得意,好像蓝筱卿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一般:“李梦晴美则美矣,不过对什么人都是不假辞色,而且大二政法系的霹雳娇娃还是她表姐,这朵寒梅我还惹不起。”

哟!说你胖还真是喘上了,连老子的女人都敢抢,你小子活腻了是不是!

漆黑眼眸深处掠过一抹慑人的寒芒,秦歌正要发作,口袋的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喂!”

闷哼一声收回了气势,叶世荣只感觉刚才浑身被一阵冷风吹过,忍不住缩了缩身子。秦歌拿出手机,看也不看就接通了电话。

电话是蓝筱卿打来了,她此时正站在宿舍阳台上,从上往下看,315宿舍的阳台正好能看到女生宿舍正门的情况。

她原本还寄望秦歌出马将叶世荣这块缠着自己的牛皮癣赶走,谁想两人一碰面非但没有剑拔弩张,反而‘相谈甚欢’,隐隐有结交为知己的趋势。

看到这种情况,她忍不住电话下来,问问到底出了什么情况。

一听到蓝筱卿对旁边这个叫叶世荣的家伙,没有半点好感,甚至还很是厌恶的时候,秦歌暗暗松了一口气,心说既然咱家小卿卿这么想把你撵走,那我不做点事情也说不过去。

想着想着,一个坏坏的想法逐渐浮现在脑海,秦歌嘴角不禁升起一抹玩味的笑容。(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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