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儿玉堂春的嗓子被他点了穴,能哑个一段日子,庆丰堂里急缺旦角儿,这不正是他重新出山的好时机吗
说起这唱戏来,就唱、念、做、打这四个基本功。
重新练了武以后,做、打这两样儿考验身段儿柔软性和力量感的两样,他非但不怕,还能做得比原主更好。
念这一项儿,有原主的记忆和他过目不忘的能力打底,他也不怵。
可这最考验人的,就是这唱了,那真是十几年如一日的童子功,就算是天生的金嗓子,也丝毫马虎不得。
为了能一鸣惊人,林绪之就多练了几回,阿妩让他带的枇杷膏,没几天就跟喝水似的下去了。
林绪之前几天本来想趁顾妩回来时,再多要几瓶备着的。
但这人忙着开香堂里威的事儿,几天都没归家。
他想着用庆丰堂自供的药水润嗓子也没什么,没找到这副身子这么娇贵,才唱了两天,就肿成这样了。
顾妩越看越心疼,摸出银针来,给他治了治,等喉咙的炎症总算是消了下去。
她才一股脑的摸出来一大包护嗓子,治嗓子的药药、水水来,不放心地叮嘱:我不是给你们戏园子外头放了个随时传信的人吗你有什么事就让他来找我。
她刚到青帮没多久,做起事来,表面上看着是举重若轻,淡定得很。
但私底下要下的功夫,却是冰山一角了。
创业初期,花费大量精力,连家也没时间回,倒也常见。但为了这个疏忽了心爱的人,那就不妙了。
两个人在一起,不管多长时间了,但该放的心还是要放的,不然再恩爱的夫妻,也会生出事来。
林绪之眉眼含笑地一一收了,见她还喋喋不休地啰嗦个不停,就喊了声:刘妈!
小幺儿的保姆闻声长哎了一声,低眉顺眼地进门,把大眼睛blingbling乱闪的小丫头抱走了。
等人刚一出门,他饿狼扑食一般地啃住了顾妩的嘴。
顾妩本来不爱白天里闹腾,但不得不说,林绪之这次穿得这副身体,虽说不是所有皮相里长得最精致美貌的。
但却是最有灵气,也最衬他的气质的。
原主是梨园里的花旦,戏行里有一说叫一身之戏在于脸,一脸之戏在于眼。
这些小孩子自小还没有开嗓的时候,就开始练眼神儿了,原主能从这些人里出头,自然也是个中翘楚。
那双桃花眼,黑是黑,白是白,顾盼流转间,全是莹莹水光。
等妆一扮上了,浓墨重彩的一张脸上,更显得一对眸子灵气逼人,美不胜收。
他不光眼睛好看,身段儿也美,长腿细腰,翘臀白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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