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一个坚硬的东西抵上了他的后腰。
没人会比杰克更了解那个是什么了——
一把枪。
拉开了保险栓,子弹已经上膛。
不是他发现了小男孩,而是小男孩发现了他。而且听语气来说,他是一个干惯了这种事的惯犯。
不知道是因为眼前的人太小了让他丝毫产生不到被威胁的情绪,还是因为从他接下任务开始大脑就处于极度兴奋到感觉不到恐惧的状态。
杰克觉得他可能疯了。
“我也有个孩子,不过他还在他妈妈肚子里。医生说是个男孩,但是其实我更喜欢女孩。”
杰克说完,腰间的枪口没有丝毫松开的意思。
他勾起嘴角,露出一个夸张的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钱包,里面是那些恶徒给他的订金,他从里面翻找着,夸张刻意的动作让谁都能看清里面有一大叠钞票。
然后他从那些钞票里掏出一张,递给小男孩:“这够你买一百个白面包了,或许找零还可以让你坐在那里点一杯咖啡,来一叠可颂,在温暖的面包房里享受一下哥谭的晨光。”
男人的举动似乎在小男孩的意料之外,他愣愣地看着杰克手上的钞票,没有动作。
甚至没有因为那一叠钞票露出半点贪婪的表情。
可怜的小家伙,被生活残忍对待到别人露出一点善意他都要惊慌失措了。
他以后的孩子可不会这样,他大概会拿着他爸爸用命赚来的一大笔钱,穿最好的衣服,上最好的学校,过最好的生活。
杰克这么想着,拿一个可怜的流浪汉小孩来对比自己孩子未来美好的生活,这种扭曲的对比让他再一次体会到了自己的父爱有多伟大无私。
半分钟后,小男孩抢过了他的钞票,低沉地说了一句:“等等”
然后收回手枪塞进后腰,飞奔地跑进最近的一家面包店。
杰克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也没兴趣知道。看着小男孩进了面包店后,他转身,取了自己在码头边停着的小破车往家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