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墨回到出租房的时候,看到彼得·帕克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开门的动作一顿,然后才自然地重新把门关上。
忽然要跟一个陌生的人一起住两个月,无论是谁最开始都会有些不习惯。
哥谭新闻频道,一个主持人,两个嘉宾,讨论的是已经有些过时的话题——
“你觉得小丑真的死了吗?”
哥谭极端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一批极端的居民群众,就像最开始哈莉·奎茵还是电视主播时会引到孩子对抗父母为了爱情勇敢私奔,会煽动工人拿起手枪反抗老板取得他们被拖欠的工资,道德观在与日俱增的强大邪恶势力下渐渐变得浅薄,结束了一整天高度紧张的工作,他们需要的仅仅只是娱乐,至于娱乐的形式——
只要不犯法,谁碍得着谁?
尽管哥谭和纽约距离很近,但由于不成文的,或者是说英雄们之间默认的规定,他们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就连反派们也难得遵循了这样的规则,所以即使在纽约时小蜘蛛侠是惩奸除恶的英雄,来到哥谭以后,对这里依然一无所知。
“小丑?”他随意摆弄着遥控器,皱着一张脸回忆道,“是那个戴着绿色假发,画着白色大浓妆,牙很黄嘴很红的哥谭坏蛋?”
“你可能对他有什么误解?至少那不是他的假发,如果你足够关注他生前的新闻的话。”
宋墨看了看表,脱下外套随意挂在手上:“我们两小时后出发。”
彼得·帕克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宋墨说的是什么,他下意识回了一句:“好。”
房间的电视机里,一名戴着金丝边眼镜,面相刻薄的嘉宾激动而大声地发表着他的言论:
“你不能剥夺我说话的权利,詹姆斯,我有人权!”
“小丑死了,而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在这里讨论任何有关于他的问题,难道你们想质疑戈登警局最权威的尸检报告吗?我们要做的是把他完全抛在脑后,然后等待着过不了一段时间,小丑就会被人彻底遗忘!”
宋墨握着门把的手一紧。
彻底被人遗忘?
那大概是小丑最不愿意接受的事实,之一。
两小时一刻,宋墨的房间里没有任何动静。
七点的哥谭夜幕已经彻底降下来了,正如宋墨说的,哥谭犯罪率这么高,而彼得·帕克人生地不熟(尽管他不觉得那些罪犯能把他怎么样),不管做什么还是有熟人带着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