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声惨叫。
四个混混不知道被击中了哪里,几乎当场就昏迷倒地。小孩听见小巷深处传来脚步声,有谁从阴影里走了出来。他先是看到了一双绿色的皮鞋,接着是条纹的紫色西装裤。
他很想说从他四岁起他就很少见过除了马戏团以外,正常人上街会穿绿色的皮鞋和紫色的西装裤了。但无论如何。
小孩抬头:“谢谢您,先——”
他话说到一半,突然梗在喉咙里。
阴影底下的人走了出来,他不止穿着绿色的皮鞋和紫色的西服,还拿着一个鹰头手杖,化着一脸的小丑装。在哥谭,不会有人不熟悉他的名字。
Joker。
小孩眼睛蓦地睁大,脖子就像被人掐住了一样发不出声音,甚至喊不出他爸爸的名字。
“啧啧啧。”小丑停在原地,那双湛蓝色的眼睛看着小孩,心疼道,”真是个小可怜,被这群混混吓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说着,移动了一下手杖的位置,对准了其中一个混混的膝盖,很自然地往下一撑——小孩发誓他听见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昏迷中的莫西干头一下被疼醒,他惨叫着抱着膝盖原地打滚。小孩看着那个隔着裤子陷进去一个凹槽的膝盖。
小孩后背发冷。那块膝盖骨一定碎成了粉末。
但小丑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他,他就像看到了什么玩具一样,那只绿色的皮鞋在地上摩擦了一下,接着就像碾一根烟头一样,踩上了莫西干头的——
裤裆。
这次莫西干头没有发出惨叫,因为在他发出声音之前,小丑精准地把手杖插进了他的嘴里。
莫西干含糊地骂了好几声脏话,然后在看清眼前的人是小丑以后,就像小孩的反应一样,一下僵在了原地。
“这次只是左边,如果一会你敢再叫一声。”小丑的食指在鹰头手杖上划了划,“就是中间。”
说完,小丑移开了手杖。莫西干头疼得眼泪鼻涕流了满脸,但出乎意料地,他死死咬住了嘴唇,没有发出一声痛呼。
小丑露出失望的表情,低头瞄了一眼鹰头手杖上混合着血液的口水,又嫌弃地撇了撇嘴,把手杖随地一丢——反正这东西邦亚后备箱里多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