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怎么样,他还活着,而且眼睛也恢复了,伤口也愈合了。除了身上这件充满细密小齿痕,并且染满鲜血的白大褂,他都挺好的。
想要去见人类的话,他好像得换件衣服。
张临慢慢地爬起来寻找。他现在没有骨尾了,虽然还有敏锐的感官能够提前预知危险,但还是要小心为上。
地面上的尸体都散发着一股腐臭的气味,但是他也顾不上那么多了,随便找了几件稍微完整的,就换上了带着尸臭的衣服。
张临觉得自己倒霉透顶,不作死就不会死。
见什么人类啊,现在倒好,不去找人类都不行了。尾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长出来,他自己一个人不敢保证能够在末日生存。旁边还有一个不知道会不会变丧尸的神仆在虎视眈眈,不管这是什么世界,都马上就要超越生化危机成为最玄幻的科幻了。而且刚才那个神仆啃了他那么多口,如果他能够感染丧尸病毒,那么就一定会感染了。
最糟糕的是刚刚那个人类的气息也丢失了。
张临坐在原地让自己平静了一会儿。他不能带着沮丧的负面情绪就这么走进丧尸群里,那就是真正的作死了。
冷静下来之后,张临站了起来。比起普通的人类,他还有感官这项优势,还有优秀的体能,如果人类都能在丧尸中谋求生存,没有理由他不可以。
但是……他已经很久没进食了,再加上刚刚恢复伤口消耗了相当多的能量,现在即使是站起来都会有一阵阵的空虚感袭来。
偏偏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的事情增多了——刚刚那个人类是什么人?好人还是坏人?会不会一见面就请他吃枪子儿?
不作死就不会死——张临把这句话反复念叨了几遍,悲了个催地上路了。
在转过一片灌木丛之后,张临心里涌起一阵悲哀,他明白为什么自己丢失了那个人类的气息了。
这很明显是新鲜的伤口和咬痕,还有用力撕扯下皮肉咀嚼的痕迹。根据尸体背部那道巨大的伤口来看,罪魁祸首不会是丧尸。
那就是神仆了。
张临在尸体旁边蹲了下来,这是一个看上去纤弱乖巧的小姑娘,不远处还丢着一个布娃娃。
他强迫自己记住这个尸体的惨状,包括每一寸,每一个凶狠的咬痕。
这些都会提醒他,神仆是一种多么凶残的生物。只要带着人类气息的生物,都是它的狩猎对象。它甚至曾经试图啃咬自己。
张临把小姑娘的布娃娃捡了起来,轻轻地放进她怀里。
小姑娘收紧了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