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与底层民众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伦敦的贵族生活。
这些贵族每天喝着红酒吃着牛肉,背诵着242条宴会上要注意的细节,考虑着明天要不要再花几十英镑去买个珠宝……
在1850年。
工业革命带来的繁荣,与底层只是求生存的人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资本的初始阶段,每个毛孔都滴着鲜血”这句话,就是对这个时代最好的注释。
就在徐云心绪沉重之际,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道弱弱的声音:
“先生,给点吃的吧。”
徐云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身边正站着一位七八岁的小女孩。
小女孩的脸上黑漆漆的,眼睛很明亮,衣衫褴褛不堪,头发上沾着污泥和杂草。
明明是标准的白人血统,此时的脸色却是一片极其不健康的蜡黄。
徐云见状,不由心中一坦。
虽然他对于外国人历来没啥好感,本身也不是圣母性格,后世创办的华盾生科甚至和欧美区还有日韩区打的狗脑子都快出来了。
但这种敌视并不包括当前的这般情境。
任何一个有基础同心情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必然都会生出一丝怜悯。
随后他思索片刻。
转身从车厢里拿了几枚土豆,小麦也很有默契的取出了几根面包,一起摆到了车头。
徐云用个小布袋将这些东西装好,递到小女孩面前,嘱咐道:
“拿着吧,抱紧一点,别被人抢走了,如果很饿的话别吃得太急,那样对胃不好。”
咕噜——
小女孩咽了口唾沫,接过布袋,鞠了个躬,便快步跑回了人群里。
徐云见说与小麦对视一眼,齐齐叹了口气。
结果不等他们继续感叹,一旁始终冷眼旁观的汤姆逊忽然开口了:
“两位先生,献完爱心是不是很有感触?”
小麦这个憨小子丝毫没有察觉汤姆逊语气中的讥讽,使劲儿的点了点头:
“没错,汤姆逊先生,这个小姑娘太可怜了。”
听到他这番话,汤姆逊嘴角微微翘起了几分:
“可怜?你们先看看自己的口袋再说话吧。”
小麦闻言一愣,旋即便看向了腰间。
片刻过后。
他忽然啊了一声,双手飞快的在腰间摸来摸去:
“咦,我兜里的烟袋呢?”
见此情形。
徐云也逐渐意识到了什么,左手手掌飞快的在腰间一按。
还好。
肾还在。
但两块他准备用于破成零钱的金块不见了。
随后他看向汤姆逊,若有所思的问道:
“汤姆逊先生,那孩子……是个小偷?”
汤姆逊叹了口气,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道:
“不错,应该是活跃在这一带的扒手团体,我看她偷走的东西不怎么值钱,所以也就没提醒你们这事儿。”
“有些时候亏点钱反倒是好事,能多长一些记性,总比今后亏的难以翻身、甚至把命赔进去要好。”
徐云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但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孰能想到,那个看起来凄凄惨惨的小女孩,居然是一位扒手?
并且能在自己和小麦都没发现的情况下将东西偷走……
不说她的技艺多精湛吧,至少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就能速成的能力。
想到这里。
徐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本作品的书名:
《雾都孤儿》。
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在抵达伦敦后,便误入了费金组织的贼窝,其中被培养成扒手的幼童便不下十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