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实话你是不是不打算回北京生活了?”陈路很及时的转变了话题。
郑洛莱对他倒没有谎言:“恩,以后都在纽约做生意。”
本就当他是朋友,闻言陈路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那你就直说呗,杜威总说等你回来怎么样怎么样的,刚才还叫我来问你,搞的神神秘秘。”
郑洛莱笑了:“他那么迷恋我,我不好意思伤他的心。”
“......说真的你们没什么吧?”陈路敏感的问。
郑洛莱依旧玩世不恭的口气:“能有什么?”
“别害他。”陈路轻声道,而后又说:“我明白了,等跟娱乐公司合同满期我也会离开北京,到时候再见。”
郑洛莱跟着寒暄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真奇怪,从什么时候开始陈路变得这么彬彬有礼了呢?
以前的那个对任何事都满不在乎的小男孩,并不会像大人一样客气的讲话,并不会关心旁人的好坏,并不会顾忌他人的感受。
难道恋爱过一次,就能改变这么多?
事实上,郑洛莱在这长达二十年的生命里根本从来都没想过要去爱谁。
当然,他更没想过要为了谁,改变自己随意到空洞的生活。
——
独居很自由,很舒适,但最致命的缺点就是让人无心进食。
不管再怎么有精力,也不可能每天都到餐厅消费,更不可能每天约陌生人到家里。
自己百无聊赖的看着外卖餐单时,总会在饥肠辘辘中失去胃口。
就比如难得早早下班的郑洛莱,他因为胃痛也没有去酒吧玩耍,回家在沙发上躺了半个小时都没想起要吃什么。
后来不知道哪根弦搭错了,忽然回味起白粥的味道。
——这是曾经他跟杜二货共同钻研出的唯一能上手的料理了。
淘了米,生了火,郑洛莱正守在厨房无聊的等着吃饭,被外面笔记本忽然大作的铃声吓了一跳。
他匆匆过去,才看见是杜威不停地发来视讯请求。
接通之后,屏幕闪了闪,而后便出现了二萌正在刷牙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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