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也不是没想过赖下来,大不了睡客厅里就是了。再说她室友还带着男朋友一块儿住主卧呢,就她一个女孩儿多不安全。
然而他没敢开口。
他才认识她几天啊?
而且人家读着硕士,在英国都四五年了,不比他懂安全?
她很快开始教他怎么找房子,跟人家合租要注意点儿,多干活少说话,注意卫生。幸亏他留了个心眼儿,硬装了一回傻,她只好又托了留学生互助会的朋友收留他,一块儿在她不远的地方合租了一个townhouse。
总算是给以后再见她留了条后路。
临搬走那天,他主动请她出来吃饭,说是谢她收留了他一场,又替他铺路。
她以前提过一次,很喜欢唐人街有一家店里做的杂菌炒牛肉。那家店挺贵的,她平时舍不得去吃,何况那种地方一个人也点不了什么菜。
他暗暗记下了,主动说要去那里,怕她推辞,连位子都提前定好。
那天天气特别好,夜风清爽宜人。她的心情好像也很好,絮絮叨叨又交代了他许多在英国的事情,连怎么扔垃圾,坐电车哪些路段免费,又说还是该买辆破车。
他其实都知道,可是还是盯着她的眼睛,听得很仔细。
她的眼睛里总是带着一点浅笑,让他也跟着从心里高兴起来。
“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他迟疑着问,渴望一个与众不同的答案。
“那怎么办?给你扔大街上?”她反问,而后又说,“我知道国内,男女还是挺避嫌的。可是国外不一样,大家都是人生地不熟过来的。自己当年淋过雨,总想着给后来的人撑一撑伞。”
她说的是真的。
那个跟他合租的那个男生也提过,南溪学姐好能干的,人虽然不冷不热的,有时候还挺凶,但是心地真的好,帮过许多人。
他那天看她兴致不错,问她要不要喝酒。他挺懂酒的,晓得哪种好喝又不上头。
不了不了,她说,我自己虽然不知道,可我姐姐说我以前在家里偷偷喝了酒会发酒疯,把我弟弟暴揍了一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