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六百九十五章 书生之死</h1>
不是所有人都是岳飞,也不是所有人都是杨再兴,起码他杜玦不是这样的人。
曾经他也是文人士子之中的一个,风花雪月,好不风流,虽然仕途并不顺遂,但也有几首诗词流传于世,算是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他也有着自己的骄傲,他是杭州本土人氏,见证了苏牧的崛起,甚至在苏牧与宋知晋争锋之时,他还声援过宋知晋。
杭州崩坏之时,他加入了李演武的营团,也是为数不多的“自甘堕落”的文人之一。
他本只是想在焱勇军里头当个书吏,初时也在苏瑜等人的领导下,帮着管理杭州的内政。
只是后来杭州终究还是破了城,他也只能在乱军之中逃窜流亡,没想到却与这些军士走到了一处,练就出一身的铁胆和拼杀的武艺。
这在文人士子之中并不多见,能够活下来的更少,而当他再次回到杭州,那些文人们却将他“弃之如敝履”,他本以为会像英雄一般衣锦还乡,接受文人们的膜拜。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他顿时感到心灰意冷,文人们口中的忠君爱国,终究只能停留在口齿之上,又有几人能够像陈公望那般?
于是杜玦果断北上,加入了北伐军,虽然与苏牧算是有旧,最初的桃园诗会和白玉楼的文会,以及画舫上的聚会,他都有幸参加,也是为数不多当场亲耳听到苏牧诗词问世的人,但他并不认为苏牧能记住自己。
其实早在杭州之时,他就是白玉楼的常客,与巧兮等人关系融洽,算不上入幕之宾,但也算是座上宾。
这一路走来,他仍旧能够活到现在,或许已经没有太多人记得他,很多人早已为他死在了战场上,但他还是衷心地佩服着自己,并不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
他也曾想过,若有那么一天,他会站在苏牧的面前,亲口告诉苏牧,杭州城并非只有你苏家两兄弟,我杜玦也算是一个“异类”!
杜玦一改往日的文弱,变得精壮,肤色黝黑,他也早已习『『『『,m.∧.c≧om惯了大兵们的污言秽语,虽然弟兄们都戏称他为书生,用他曾经的身份来调侃他,但营中弟兄,哪个不是衷心佩服他杜玦?
他曾经在战场上九死一生,也曾经蘸着敌人的鲜血,为弟兄们写绝笔的家书,他的内心,或许仍旧住着过去的那个书生,但他的命,已经丢给了北伐军!
他并不惯用长枪,虽然长枪在冲锋之中很占便宜,但需要耗费极大的力气,他更喜欢灵巧一些的直刀,这或许也与他的性子有关。
虽然用直刀而非长枪,但他能够进入岳飞的营团,也足见其勇武,再者,从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变成如今岳飞麾下的精锐,能够做到这一的,又有多少?
他看着杨再兴的背影,紧紧跟着杨再兴的后面,替杨再兴掩杀后方的敌人。
作为护卫亲兵,往往是最危险的,但如果你能够碰到一名足够骁勇的主将,那么你就是最幸运的。
很显然,碰上杨再兴,他们这些亲卫是幸运的,因为杨再兴长枪所到之处,无人能敌!
他见过岳飞的本事,见过杨挺徐宁宗储韩世忠甚至张宪等人的本事,这些人无一不是勇猛过人,但要万夫莫敌之勇,杜玦认为只有杨再兴能够担起这个头衔!
他看到完颜宗翰被杨再兴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看着杨再兴杀入敌阵如饿虎扑羊,看着他用铁枪砸烂女真人的脑袋,甚至用枪尾捅死一名女真骑士!
他看着杨再兴落马步战,仍旧所向披靡,看着他斩掉马腿,夹住敌人的长枪,将敌人狠狠掼死在地上!
鲜血不断喷涌在他的脸上,他的铜盔早已不知遗落到何处,长发披散开来,遮挡他的视线。
往常总念叨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毁之类的杜玦,果断将头发切了下来。
因为他知道,长发遮挡视线,在乱战之中是多么危险的事情,他可不愿意为一撮头发而命丧沙场。
为了能够活下来,他抛弃了读书人所有的“礼义廉耻”,为了活下来,他可以不要什么狗屁文人的气节。
他看到杨再兴挑落一名骑士,当即冲上去,一刀将那落马的骑士斩首。
身边的亲卫气势如虹,跟着杨再兴杀入战阵之中,那熟悉的气味涌入鼻腔,是鲜血的甜腻,是战马的腥臊,是战死者便溺失禁的恶臭,他们需要拼死,需要在肮脏的地面上摸爬滚打,有时候一脚踩在死者的头脸上,能将面皮踩开半边。
这种种回忆早已被他选择性地遗忘,他的眼中只有那染血的背影,只有那猎猎的角旗!
杜玦的刀没有太多的招式,直来直往,都是军中常用的套路,讲求杀伤,不拘一格,他的左手还有一面盾,这些都是落马步战才用到的东西,那的盾牌,便是维系他性命的最后壁垒。
杨再兴的勇猛毋庸置疑,双方骑军对冲之后,杨再兴是第一个杀透敌阵的,而后又领着杜玦等人,扭头杀了回去,对敌人形成了包抄的姿态。
这让人有些难以置信,三百人对付五百人,竟然还能够形成包围,实在有些违背常理。
然而骑兵对冲讲求的就是个势字,一番冲杀,能够留在马背上的,便是胜者,这一番冲杀下来,敌人的数量顿时锐减,杨再兴兜头再返杀,自然让敌军首尾不能相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