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会识文断字的姑娘执笔,立了两张字据,沈文宣摁手印后将自己的那张收起来,然后就当着众人的面开始数钱,一个铜板一个铜板地数,他从不忌讳什么,但对面老婆子肉疼的表情着实生动,他看着喜乐。
钱袋里大概五两,看周围那些姑娘和大汉瞄过来的眼神,这个钱应该不算少。沈文宣颠了颠钱袋子,收了起来。
“那我沈某人就告辞了,老妈妈注意身体,别一天到晚大喊大叫,万一将来富贵了却享受不到,岂不可惜?”
“乌鸦嘴!”老鸨啐他一口,等骂完才反应过来他前一句话,“你告辞?告辞哪去?不会是带着我的钱跑路吧?”
沈文宣笑了,“老妈妈,我没有路引还签了字据,我还能跑吗?”
转身,脚下步子不停,背着身挥挥手,走得潇洒。
“回村。”
“你回村干什么?!”老鸨看他越走越远,喊了一句。
“我可是被赌场里的打手见一次打一次的人,难道老妈妈你还要收留我在这儿?”
老鸨哑然,沈文宣说完就转过一个弯离开了众人视线,他去了后院自己的房间,忽略地上的那摊血,大致翻找了一下,真是半个子儿都没有,可谓原主是真的穷得叮当响。
沈文宣到最后只打包了原主还算整洁的几身衣服,还有几本书,原主上学的时候借书自己抄的,在书铺里买书可买不起。
让沈文宣意外的是原主竟然有伤药,不多,还剩半瓶,但处理一下他身上的几道伤口绰绰有余。沈文宣赶紧打水,脱下身上这身沾血的破衣服,先清理了一下伤口,这安和县地处大庆南方的边界,气候潮湿温暖,而且正值夏天,不冷,但湿布摩擦伤口着实疼得沈文宣流了一身冷汗。
这身体素质不行啊,一点儿都比不上他当年的糙劲儿,想他当年虽外表看起来贵公子似的,但被他那个老爹打断一条腿的时候可没有吭一声。
想到此时正铁窗泪的老爹,沈文宣不禁笑了笑,他就算死了,遗产也会全部捐给国家,沈家人一点儿便宜都别想占到。
将伤口擦干净,尤其是后脑那里,沈文宣还拿剪刀将后面的头发剪了几缕,然后敷上药粉,腰上是淤青,敷药粉也没用,沈文宣就没管,最后重新打了一盆水洗了把脸,沈文宣看着倒影中的自己,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青涩,跟他十六岁的时候一个样,仿佛是这老天为了补偿他痛苦不堪的那十几年,重新让他活一次。
沈文宣注视良久,最后莞尔,将水给倒了,不管是补偿还是什么,反正这辈子他一点儿亏都不吃,哪个王八羔子敢让他吃亏,他就剁了他。
沈文宣拿起自己的包裹,走出青楼后门,顺着记忆中的路线向安和村走去,顺便还带走了厨房灶台下的两个烤番薯。
第3章
大街上的东西散乱无章,只有零星几个男人收拾门前被外族肆意破坏的门前小摊,小孩和妇人都还躲在屋内不敢出来,街道上显得格外萧条。
说是街道,其实也就是稍微宽敞点儿的土路,走的人多,被压实了,两侧也都是低矮的土木房,连瓦房都少见,难怪那老婆子说起她的三层环楼时腰板挺得那么直。
沈文宣就像一个异类在大路上快步走,路过的几个干活的男人都忍不住拿异样的目光瞅他,这外族刚走,就敢在街上乱窜,也不怕被巡查的兵卒察觉到异样,当成内贼抓走。
沈文宣视线撇过去,那些人赶紧收回目光,仿佛与他对视就会遭了灾似的。沈文宣眯眼,又打量了一眼前后,这街上除了乱点,也没看见什么血迹,更别说死人,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历史上外族入侵通常会虐杀当地人,但这里好像没有,连妓院这种通常的重灾区都好好的,难道是南方的外族比较弱?沈文宣觉得有些奇怪,但也没有细想,顺着记忆中的路线一直沿着大道往前走就看到了重兵把守的城门,细数的话大概有二三十个兵。
那儿已经有几个衣衫褴褛的人排队,等着出城,有的还背着装着农作物的框子,看样子是周边村子里的,在这城里应该没有依靠,这几天在城里躲得辛苦,这会儿着急出城。
沈文宣站在原地沉吟了一会儿,躲在远处的巷子观察了一下,几乎每个出城的人都会被扒拉一番,那些兵卒的手脚不干净,搜到一点儿钱财就偷摸地藏在自己的怀里,有的甚至还抢了出城人的筐子。
沈文宣眉头轻挑,他现在身上带着不少银子,那些兵看见了可就不是他的了。
想了一会儿,沈文宣摸了摸怀里的钱袋,又对比了一下一只弱鸡和二三十个大汉的悬殊战力,失望地吐了一口气,辣鸡的白斩鸡身体,坏他的攒钱梦想。
心疼地在钱袋里挑挑拣拣拣,拿出最小的一块碎银,其他包在衣服里,藏在书的下面,沈文宣轻咳一声,手背在身后,脸上一派读书人的清高劲儿,目无下尘地走了出去。
大庆重文轻武,读书人地位很高,架子还是可以摆摆的。
一摇一晃地走到城门口等着,前面还有几个男人在被巡查,大概是这几个身上的钱财寥寥无几,检查的军爷越来越不耐烦,动作愈加粗暴。
他前面是个五大三粗的,沈文宣闲来无事瞅了几眼,从头扫到脚,一顿,这人的左腿裤腿和鞋子是湿的,仔细看就会发现一抹暗红,向前走的时候,左脚的移动明显要慢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