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奴自惭形秽,狂跑下山。
经过蓬松迎客亭。
经过再一轮的沿途原本优雅虔诚信客的惊惶失措,惊叫连连和优雅全无。
又越过它们与他们,抛诸身后。
没有人乐意和他沾边,他这个外貌本身,就是恶魔,鬼怪,妖孽的代名词。
没有人——除了余芳菲。
没有人!
包括你梦萦魂牵的那张脸!
丑奴一气直奔至山脚,边跑边痛苦揪着自己的头发,嘶声怒吼,“丑奴,你就是人间异类,没有人会乐意亲近你,自烈火中来,变成不人不鬼的模样,你当初为何不直接死在烈火之中!你就该活生生死在活在里面!”
然后他忽的撞上一个柔韧性极佳的障碍物。
有这样的柔韧特质的障碍物,除却人,绝不作二想。
但谁又能在他蛮牛冲撞般的冲击之下,岿然不动?
他跄踉倒退,错愕一瞥,却看到了之前见过的那位褴褛穷迫的道士。
吃饭的绝大多数家伙什,诸如算幡招牌和签筒草席这些,已然放进简陋包袱,挂在背后。
手里捏着的,自然也是吃饭的家伙什,一手拐杖,一手黑铁钵。
错非他穿着破败的紫袍金冠,上面隐见“摩云玄真”字样,真看不出来他和终日在街头市尾拄着拐杖拿着破瓢子行乞的叫花子有什么差异。
丑奴很吃惊这样一个瘦不溜秋的贼眉贼眼道士,身子骨居然这么壮实,更诧异他居然不避不让和自己碰了个正着。
他红着眼看着他,“别人都避我如蛇蝎,你为何堵我去路,是要看我笑话,打算狠狠奚落我么?”
季道人微微笑,伸出长得怪异,堪比长臂猿的手,轻轻抚摸了一把他的肩头,温和说道,“后生仔,何必自怨自艾呢,这丑又不是你的错,何必想不开呢……更何况,并非每一个人嫌弃你……至少贫道没有,当然,还有你那个余小姐。世界那么大,可人精力有限,能专注的事情就那么点,人生有朋友和知己一二足矣,真不必太在意余他人怎么看,自然我们也管不过来。”
一股力量,不大,但很巧妙,刚好足够稳住他的重心。
丑奴得以重新站稳。
别人避着他的时候,他益发自惭形秽,可别人触着他的时候,他又蛇咬似的,下意识伸手拨开瘦道士的手,警惕说道,“你个江湖神棍骗子,你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我告儿你啊,你别以为能从我这里搭上余小姐的线,芳菲她聪明伶俐,可绝不会上你的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