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宁不在家,奶娘说她抱着多多去门口玩了,便又出门寻她。她倒没走远,就在家门口的马路牙子上坐着发呆,猫儿也学她的样子发呆,二者颇为神似,场景好笑至极。
依宁看着门口人来车往,不知看了多久。我来到她背后,扬声道:“依宁。”
她吓得噌地一蹦三尺高,像夏天荷叶上精力充沛的小蛤|蟆,猫儿倒是镇定,喵了一声,动也不动,还拿屁股冲着老子,嚣张得狠。
依宁梗着脖子,看东看西就是不看她老子我,一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模样。她又窜了个子,与依诚不遑多让,女孩儿发育得早,倒是情有可原。原本团呼呼的小圆脸也尖了下巴,不经意间多出了少女的楚楚风姿。也更懂得臭美了,要穿羊毛的长筒袜子,要涂红指甲,又嫌下人挑的新料子的花样不好看,非得自己跟着去挑——得亏邹绳祖惯着她,由着她胡闹,还乐不颠儿的开着小汽车,拎着大包小裹送她回来,说:“你这闺女可不得了,眼睛毒着哪!瞧上的都是顶好的料子!”
那次刘国卿也在,邹绳祖和他都不与对方多话。依宁不懂其中弯弯道道,拽出料子给她刘爹爹显摆,刘国卿还一本正经地跟她讨论新晋的女装款式。
从那次我才意识到,我家宝贝闺女长大了,懂得打扮了。心里又是骄傲,又是不舍,只想她在我怀里做一辈子的乖宝宝。
可她就是长大了,还无师自通了许多东西。
“天儿还冷,穿这么少就出来,紧找着得病呢是不?”说着把外套脱下来给她,“穿上!”
她一巴掌挥开老子的手臂,外套没抓稳,掉在了地上,正盖住了猫儿。
猫儿边叫边往外头钻,却只露出个脑袋瓜子,瞪着俩圆溜溜的大眼睛,耳朵尖时不时动一动,不肯出来了。
依宁哼了一声,油光水滑的两条麻花辫一甩,就要往家走,才迈开腿就被我叫住:“依宁,你给我站住!”
到底是个孩子,口气稍稍重一点,就乖乖听话了。
我来到她身前,在她横眉冷对的目光下,倍感无地自容,却又不得不打起精神,端起架子,再摆上道貌岸然:“依宁,你甩脸子给谁看呢?”
“反正没给你看!”她嘟囔道。
我想了想,决定采取迂回政策。我和刘国卿的事儿对一个孩子来说——还是亲眼见到的孩子——刺激不可谓不大,可依宁再爱臭美,她这个还不到十岁年纪的小孩儿,能懂个啥?
于是说道:“这次生日,带你去东湖骑马,好不好?骑一整天。”
她是四月的生日,眼瞅着就到了。我本已准备好了礼物,是一套钻石首饰,项链、镯子、耳环一应俱全,自是价值不菲。这还是瞒着太太买的,在太太眼里,依宁永远都是个小丫头片子。
我倒是舍得,孩子长得快,一眨眼就谈起了情情爱爱——依诚天天收情书,收得烦不胜烦——姑娘不比小子,就这么几年的新鲜,从现在就当是给她攒嫁妆,我都嫌晚了。
依宁道:“谁要和你一起去?我和同学们一起去!”
心是哇凉哇凉,半天说不出话来。
依宁似乎发觉自个儿说得不大好,又说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她仰起头来,严肃而庄重,“爸爸,你和爹——刘叔叔,你们——你们——你们是不对的!”
我蹲下来,不过一年前,这个姿势还能和她平视,如今却要仰视了:“你为什么觉得不对?”
依宁涨红了脸:“你们不穿衣服!你们耍流氓!”
“这就是不对了?”我问,“可就算不对,我也只能将错就错了。宁宁,如果爸爸不改,你就要一直躲着爸爸吗?”
“我才不要流氓爸爸!”她哇地哭了,哭得撕心裂肺,上来拿小拳头打我,“你还我爸爸,你不是我爸爸!”
我抱住她,她连踢带踹,含含糊糊叫嚷道:“你是大坏蛋,你是王八犊子,你是汉奸——”
汉奸——
我问她:“谁教你说汉奸的?!”
她一抽一抽的:“汉奸汉奸汉奸汉奸——!”
她叫得越发大声,心下一急,扬手扇了她个大嘴巴子:“闭嘴!”
日本人的地盘,怎么能容人叫喊“汉奸”?这是不服管教,是“叛国”大罪!
依宁被打懵了,呆望了我半晌,刚换完的小白牙吭呲一口咬上了老子的脖子!
我疼得倒吸一口凉气,却把她抱得更紧了。
咬吧咬吧,咋咬都成,别叫唤“汉奸”了就成。
只是心里发酸。
本以为,依宁会是最理解我和刘国卿的人。刘国卿对她百依百顺,更别说我这个亲爹,把她当眼珠子捧着、护着,她无疑也爱我们。
本以为,她的反常,是见到了我和刘国卿激烈的性|事,受了刺激,又不明白,只隐隐察觉到这种私密不是她能够参与进来的,从而产生了被遗弃感。
外人一提依家老爷,虽说脾气大点儿——哪个爷们儿没脾气?——又是模范丈夫,又是模范大哥,又是模范爸爸。我在正轨上行走了三十多年,扮演的角色都是他人眼中的我。
而真正的本我做过的唯一释放了本性的事儿,就是刘国卿。
一点墨,就把一笼白鸽子染成了乌鸦。
老子他妈的就想喘口气儿,歇个脚儿,也罪无可恕吗!
作者有话要说:老1发自肺腑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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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依宁抽抽噎噎扭身跑走了,摇摇晃晃又是个内八,进门的时候差点没被自己绊了个跟头。老子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却也知道,她就算摔了,也不会再来找我抱。
所谓当局者迷,待后来尘埃落定,几十年过去了,才可以说是抛开一切影响,出了迷局。这时候再单拎出来依宁这个反应来说,当时的我头脑太简单:口口声声说闺女长大了,却也从未将她当做一个真正的大人来看待,还觉得她是个孩子,糊弄糊弄,再用其他事分散下注意力,也就是了,还自以为是沾沾自喜,以为自个儿多聪明绝顶。
实际上蠢得连猪都懒得哼哼。
如果当时,我能和依宁做一次大人间的谈话,或许情况会好很多。
只可惜一道分水岭天工开凿,大浪东流,无法回头。自此,记忆里,有关依宁的,满是遗憾。
在小妹养身体的日子里,也许是对她肚子里的孩子有了寄托,不仅救赎了小妹,连同我,也有了新的盼望。
小妹在床上躺了半个来月,她身体底子好,只是艾伦的去世给了她重大的精神打击,便病怏怏的成了林黛玉。回归娘家后,才渐渐好转。
一个月后,小妹的肚子又大了两圈。
太太有经验,瞅着不是回事儿,便请了大夫来看。是个仙风道骨的男大夫,套着面粉口袋似的破旧长袍,留着几缕飘逸的美须,却不翩翩,反像个硬硬茬茬的稻草堆,纠结打绺。
我偷偷摸摸问太太:“你搁哪淘楞来个老道?”
“什么老道?人家是正正经经的大夫,可别瞎说!”
“哪有大夫长了张道士脸?”
太太噗嗤一笑,伸手一拧我的面颊,说道:“那哪有堂堂署长,长了张侧帽风流独孤郎的脸?”
对这恭维是倍感受用,身心舒畅,笑道:“赶明儿出去,我也侧着帽子带一带,看看有没有独孤信的风骨,能令满街人效仿。”
说话的功夫,老道已诊断完毕,躬身道:“老爷大喜,这位夫人怀的是双胎。”
我和太太甚是惊喜,连连确认了之后,赏了喜钱。
小妹却无甚喜色,待太太送大夫出门,说道:“真是造孽,一个孩子生下来没了爹,如今又成了两个,这不是糟践人吗!”
“别瞎胡说八道,”我摸着她高耸的肚腹,有些喜上眉梢,“两个多好,最好是一男一女,更好!”
“哥……”小妹忽然唤了一声,“等孩子生下来,我会带他们走。”
微一顿,心里钝钝的疼,面上却笑道:“怎么,呆在哥身边儿不好吗?”
小妹轻声道:“你能养我十年、二十年……可你能养我一辈子吗?”
“能。”
“你说能,我也不能真让你养一辈子,”小妹道,“我和艾伦的梦想是环游世界,他去不了了,我就代他去。我会画画,可以做教师,总不会饿着自己。”
我知道小妹和艾伦感情好,却万分没料到,他们好到,可以将自己漫长的后半生,托付给短暂的回忆。
我说她:“话别说满,你才二十来岁,没准哪天又遇上个你喜欢的。”
“我不固执,但在那人出现之前,艾伦永远是第一位。”
那我呢?
我想这样问,但没有问出口。她要走,是再好不过,否则当初也不会由着她跟艾伦走了。我希望她离开是非之地,做一个快快乐乐、不谙世事的小公主。
我只是……只是挂念她。
“现在想这些太早,你没带过孩子,不知道孩子刚出生有多少事儿要忙活,怎么着……怎么着也得等他们长到懂事儿了再说。”
“等他们到六岁吧,”小妹摸着肚皮,目光落在上面,仿佛透过皮肉看向了内里,“等到了六岁,就要进学校了,我带他们去他们父亲的学校念书。”
似乎“六岁”成了新的寄托,小妹第二日便能下床,还来到了餐厅和我们共进晚餐。
依礼最小,还不大明事理,围着小妹的肚子转圈儿,很是好奇,连连问道:“小姑,我要做哥哥了吗?”
小妹吃力地弯下腰,刮了下他的小鼻尖,笑道:“是呀,你要做哥哥了。”
依礼还要说什么,我怕他口无遮拦,又粗手粗脚,碰到小妹,遂板起脸冷声道:“依礼,给你嘴就是让你说话的?坐下老实儿吃饭!”
依礼怕我,耸眉耷眼,不情不愿坐在了太太身边,一双筷子七撅八拐,使不明白,还要太太帮衬着。
妹妹坐在了下首,小辈都坐在她前头,于礼并不合宜,不过家人均已落座,念在她大着肚子,身体不适,也就不大讲规矩了。
依宁受宠,她的座位一直是在我的左手边,在她大哥依诚的前头。依诚早习惯了,便无所谓,偶尔还会给妹妹擦嘴擦手,照顾得极周到。
依宁爱吃虾,又爱吃甜食,今儿桌上她爱吃的两样全有,分别是宫爆虾球和奶油蛋糕。我给她夹了一筷子虾球,被她飞快地撇到桌子上,又拿眼角飞快地瞅了我一眼,抱起碗啪嗒嗒几步跑去了小妹身边。
太太一瞪眼:“吃个饭也不消停,还要跑哪去?”
依宁道:“我和小姑坐一块儿。”给小姑夹了一筷子虾球,“小姑,你吃这个。”
说完示威似的扬起下巴,冲我狠狠翻了个白眼。
总不能和自个儿闺女计较,便装作没看见,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
小妹身体见好之后,我不再坐以待毙。本想先去上海,可又怕赶不上小妹生产,此事便一拖再拖。倒是刘国卿有一次说:“马上就是依宁生日,小丫头想怎么过?”
没告诉他依宁对我和他之事的排斥,只含糊道:“小丫头长大了,要和同学一起过。”
“哦,对,丫头长大了,不是小孩儿了,”刘国卿通情达理,笑眯眯道,“该给她置备些女儿家的物件儿了,给她买条钻石项链如何?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款式,咱这丫头啊,可不好伺候……”
“我俩倒是想一块儿去了,”我勉强笑了下,“也不能一气儿给她太多。”
“那也不能敷衍过去。”他这样说。
及至依宁生日那天,刘国卿将礼物交给我,礼物有三样,一只手提包,手提包里还有一本俄文,上还夹着一只精致的鸟嘴书签,要我转交。
我不懂俄文,不知是什么。依宁又不理我,只好交代给了太太。
太太也说:“宁宁最近跟你不大对付,我说了她几句,她还哭上了。”
我说道:“那便不要说了。”
太太就真的不再说了。
我发现太太深谙难得糊涂的道理,让人钦佩又艳羡。我若能做到她的十之有一,也不会落到今日的地步。
小妹的预产期在七月,怀的又是双胎,自是吃力些。我把她送去洋人的医院检查了一番,都说双胎恐是要早产,要我们提前做好准备。
在此之前,我悄没声地去了趟东陵,未打算惊动彭答瑞,便没有带上玉佩,只身前往,意图找到罗琦兆所说的那个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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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东陵是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好地界,相较日渐炎热的城区,绿树成荫连绵不绝的山丘着实是避暑纳凉的首选之所。
如此,一路上遇见的游人甚多,多是富家公子小姐结伴游玩,不说春光满袖,但这朝气蓬勃的年轻面庞,倒是能称得上一句“春风满面”了。
纳凉亭被占得满满当当,再往深走便是上山。上山的人便少了,山路不好走,夏季又多蚊虫,一些大型凶猛的野兽也正是膘肥体壮。
我却不怕,大摇大摆入了山林,一路分花拂柳,顺着记忆的路途,来到了那处墓地。许是来的次数多了,这些个前辈也认识了我,不再做扭捏之态,大大方方露出了真面目。
没有带玉佩,就断了和小黄的联系,他们并未感应到我进山,倒是令|计|划方便了许多。
粗粗辨别了方向,有了个大致的路线,向上次依宁掉进去的那个窟窿搜寻。
苍天不负有心人,略调整了几番道路,倒是让老子给摸着了。
此时已经是下午,夕照日卷着火烧云的边儿,遥遥挂在天空中,落在身上却有了几丝凉意。那洞口甚好辨认,把依宁救出来后,我和彭答瑞都没有把洞口重新掩盖上,倒是成全了今日的行动。
从地上向里面看去,乌漆麻黑,屁也看不着。上次我下去了,但满心满眼都是依宁,忽略了当时感受,只记得下面阴冷,却不潮湿,似乎是石板路,有人工修筑的痕迹。
光回想也无济于事。我掏出手电筒,调好了光亮,背着背包,牙一咬,心一横,跳了下去。
洞穴不深不浅,正是个恰到好处的深度。双脚触碰到地面,声音清脆,顺着地下暗道传出老远。
我打开手电筒,聚集的光束照青了前方的一小截,再往前又看不到了。摸着墙壁溜根儿走,触手冰凉,氤氲着丝丝的水汽。这里空气似乎是流通的,并没有什么古怪味道。道路很长,万幸没有岔路,渐渐地,黑暗吞噬了空间,侵犯了周身领地,心中打起鼓来,下腹也隐隐发胀,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着,带着谨慎和紧张。
空气慢慢变了味道,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香气,并不浓烈,却挠人心肺。光线中肉眼可见翩翩寥落的灰尘,提灯一瞧,已到了尽头——又或者是一道门?
这是个很奇怪的石头墙壁,中间有一道微不足道的缝隙,看起来好似两块石板拼接在一起,形成了“门”的样式。两块石板上面各有一个对称的凹陷,凹陷平平整整,是个中规中矩的长方形,大约一只手掌大小。我试着去推门,门纹丝不动,上面有没有把手,敲一敲,不知是不是石板太厚,也辨不出后方有没有空间。
后退一步打算记下石门全貌,意外踩上了绳子一样的东西,脚底一个打滑,向后倒去,只听“吱——”的一声惨叫,一团毛乎乎的东西撞在了腿上。
屁股好似裂成了八瓣,尾椎钻心的疼,面上更是龇牙咧嘴,跟破了口的饺子似的,忽闪忽闪。毛团哒哒两步跳上了我的膝盖,定睛一看,竟是只松鼠。
鼠兄并不怕生,却不知道阴森的地底怎会有一只松鼠?鼠兄歪头瞅了我好一会儿,绿豆大芝麻色的眼睛滴溜溜转,这副模样看上去颇为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正值思索之际,他跳下膝盖,往前蹦了蹦,便不动了。
我连忙爬起来,手电筒一照,方才被忽略的墙壁下方是掏空的,里面整齐罗列着一排酒坛子!
猛然记起鼠兄的身份,正是我和邹绳祖去老依家墓园祭拜我阿玛时候遇到的那位酒鬼松鼠!
见我恍然大悟的表情,他灵性十足地拍了拍于他而言堪称巨物的酒坛子,然后再次看向我。
我蹲下来,一指酒坛子们,问他:“你想喝?”
鼠兄一歪头。
“这都不定几百几千年的酒了,早就喝不了啦!”
鼠兄又拍了下酒坛子。
我觉着蹊跷,半信半疑地站起身,开了个酒坛,上面灰尘并不多,酒封得却严实,费了老鼻子牛劲儿搬开盖子,仅仅扦起一道小缝,酒香便插了翅膀似的飞了满甬道,钻进鼻腔,直冲大脑。
一人一鼠昏昏欲醉,只觉酩酊不负浮生梦一场。待盖子完全打开,一坛子美酒袒露在俩酒鬼面前,恨不得立刻化作和倾城佳人独处的色中饿鬼,整张脸都埋进酒里去。
鼠兄灵巧地跳上我的肩头,我俩都被迷得忘乎所以。蓦然地动山摇!堪堪回过神来,顺着光亮仰头看去,细小的山石簌簌而落,砸在头顶、身上,一些尖利的棱角立刻划出了血珠,登时狼狈不堪!
松鼠跳进我怀里瑟瑟发抖,不时有石块也掉了下来。老子抱着鼠兄是左躲右闪,方后知后觉竟是地震!眼看着前方道路就要坍塌,捂住脑袋拼了老命往外跑,手电筒不慎掉落,也来不及捡。然而途中一个躲闪不及,后脑勺被硕大的石块重重砸了下,紧接着天旋地转,瘫在地上没了意识。
…………………………………
老子没被砸死。
隐隐听得鸡鸣狗叫,脑袋仍一阵阵发晕,思维混沌,也不知过了多久,慢慢睁开眼,正和三双不属于人类的眼睛对上。
老子捂着后脑勺呻|吟一声:“小黄……”
小黄吐着信子,往前凑了凑,大黄滑下床往外走,还有那只酒鬼松鼠,它一定喝了酒,满身酒气,熏得老子恨不得立时吐出来。
熬过又一波的晕眩,刚将鼠兄撵得远远的,彭答瑞便进了屋子,走到床前,低头看我一会儿,面无表情道:“但凡有个针尖儿大的心眼,也不会一个人跑到地底下去。”
老子摸着后脑勺缓缓坐起身,苦笑道:“你他妈是神仙吧?山神?不然你咋找着的我?”
近一年不见,彭答瑞的的胡子头发膨胀了一圈,却还是那副平静无波的嘴脸,好像这世上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动容。
他说一本正经道:“属下是您的护守,不是神仙。”
“有水吗?”我问。
咱俩糙老爷们儿,以往都是从水缸里舀水直接往下灌,水是山泉,甘甜可口,没多大讲究。今日他却端来了热水,里面还加了蜂蜜,甜滋滋的。
一口气喝了个精光,嘴巴用袖子一抹,头似乎不大疼了,笑道:“你发达了,还去捅了马蜂窝?”
他把水杯收走,说道:“属下有义务照顾受伤的主人和小主人。”
老子正伸懒腰,听到他这话,一个怔愣,把腰给闪了。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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