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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甹悠,抱我。”
他掐着我的腿根干得正酣,目光炎凉。
“要你抱我。”我冷声撒娇。他靠近一点,单手扶住我的腰,这就够了,我凭借这点力向下坐,腰肢前后摇摆,穴口一颤一颤,主动将他的性器吃得更深。
身体痛到极致了,但我紧绷面容,维持一种冷艳而矜贵的神情:“爽吗?”我用括约肌夹他。
他爽到打摆子:“太紧了,你别动……”
我大幅度动起来,脖子上的活套随动作扣死,带来窒息感,但我不管不顾地骑他,主导这场性事,像一匹奔腾的悍马,像穿裘皮的维纳斯,要他臣服于我。
窒息导致的缺氧让身体痉挛,我后穴吸的更紧,肠壁上的嫩肉像亿万张炙热小嘴,凶狠地吻他性器。“陈净,陈净……”他急促喘息,射精时眼中欲色燃烧。
我冷冷睨着他,用指尖挑起他的下颌,稍微俯身,让乳尖若有若无地描摹他嘴唇……他含住一颗,我却乍然后撤,“啵”的一声,乳珠弹动,还与他的唇间黏连一根唾液银丝。
面临淫邪和死亡,我眉目冷淡,像凌驾于他之上的神祗,极大激起他的愤怒,就在他气急败坏、冲上来发狂惩罚我时,我却软软地向后仰倒,逆来顺受,最孱弱不过。
他撕咬我的胸乳,掐我的腰,搧打我的臀肉,镜子里,白腻的肉浪颤抖晃动,被他揉捏成各种形状,上身则透出大片粉红,两颗乳珠像红豆俏生生地立着。
我无声地哭泣,被欺负狠了,就发出一点嘤咛喘息,他大发慈悲地将活扣从我脖子上解下,然后换了套子,再次将性器喂进我软烂的穴里。
我如洁白的小羊羔,被他搂在怀里干了个透,这次他相当持久,等他终于痛痛快快地射完精,把我的手腕释放出来,我已经精疲力竭,身体软绵绵地向后仰倒。
他揽住我腰身,把我捧起来,如同从水中捞起一捧湿漉漉的花,我的脸上、身上凝着泪滴和汗珠,黑发垂悬在脑后,的确透着一种楚楚情致,别样动人。
他也顺着我的目光去看镜中景象,许久以后说:“你赢了。不论是百炼钢,还是绕指柔,都恰到好处,我甘愿被你牵着鼻子走。
今天这一出是为了什么?你想要什么?”
我斟酌语言,轻轻摇头:“不要什么,你今天帮忙,我已经很感激了。只是请你记着,你帮助的主体是我,不是椋梨源。应该感谢你、报答你的人,只有我。”
他太聪明,立刻听出了我的弦外音,冷声问我:“你怕我动那孩子?”
我面色凝重:“你也知道他还是孩子,希望你同时还明白,恋童癖罪大恶极。”
他说:“你的意思是,等他成年以后就可以了?”
“聂甹悠!”我恨不得一拳砸到他脸上,果然如此,这些斯文败类,都他妈是人渣,都爱追逐年轻貌美的尤物。
见我怒火中烧,他竟然噗嗤一笑,旋即正色道:“陈净,难道你平时不照镜子吗?”
“什么?”
“你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模样?你不明白今天在校门口,黄发小子看你的眼神?
漂亮的鲜花随时都有,明珠是几十年才能磨砺出一颗。
明珠可能会蒙尘,被错当成鱼目,但假以时日,必会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我迟疑着:“你……在说,我?”
“在赵宅,见你第一面时,我就这么想了。”聂甹悠眼中的深情简直要将我溺毙:“陈净,我不会去打扰那个孩子,我可以保证。但是我希望你也不要去见他,因为我会嫉妒。”
我当然不会同意。三日后养好伤口,我便直接去椋梨家堵他,这一次椋梨源没有让我失望,他逆光走进楼道里,背着书包,身上穿的是校服。
我的臂弯里搁着一束花:“小源,我想看看千春。”
椋梨源没有多说话,转身带我走上街,他把千春的牌位送到佛堂供养,据说每日有僧人诵经供养,可以助逝者早登极乐。
佛堂很小,在闹市的背面,椋梨源先上香问讯,我跪坐在他身后的蒲团上,低头看手中的花,不是白菊,不是黄菊,是淡青色的马莲蹄。
我猜千春也会喜欢这种花。
密宗佛的那一套,我一知半解,索性什么都不做,仅以一颗诚心应对。祭拜完千春,我与椋梨源沿来路往回走,路过一座稍大的寺庙,我叫他停下来陪我坐一会儿。
这座庙很老了,叫小天宫,过去用来供奉华人的女海神妈祖。我们在抱厦里坐下没多久,外面恰好下起大雨。
雨水落在琉璃瓦上,声音泠然轻悦,顺着遮雨檐流下,汇成水柱,浇在青石板中的沟堑里。
“你和你妈妈很不一样。”
椋梨源坐在长凳另一端,抱膝听雨,不言语。
许是太过陈旧,已被遗忘,这座寺庙里没有第三个人,我可以放开了说话。
“我十五岁的时候,一个人步行三十四公里,去海边看妈妈。
你有没有看过宫
', ' ')('崎骏的电影:《起风了》,故事大概发生在一百年前,女主角是很纯净的美人,死于肺结核。我不明白,为什么科技发展到这个世纪,还是挽留不住那么美好的生命。
我的妈妈,也是因为肺炎去世的。”
我漫无目的,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
“当时我带了一本《魔山》,那本小说我读过十多遍,也因此对我从小生活的家庭恶心透骨。托马斯曼写得太真了,他写一群病人,在瑞士高山疗养院的生活,真正把他们聚集到一块儿的,不是肺炎,是资产阶级的通病。
自私,病态,无所事事,精神萎靡。
资产阶级永远都逃不掉颓废主义,当一个阶级,需要被另一个阶级供奉才能存在时,它必然会灭亡。
有时候我会想,妈妈她是不是也明白这些,她是不是因为看得清楚,所以格外厌恶自己,还有自己的家人、朋友。
我把那本书扔进了垃圾桶,两手空空的往前走,走到半夜,路上下了大雨,比今天的雨大,我看不清前路,但一点也不想避雨,就是一个劲儿的往前走。
有一个人追上了我。
他打着伞,身上却湿得干净。没办法,风太大,打伞根本就没有用。
所以他松手了,伞一下就被大风卷上了天,他跟我一起淋着雨往前走。
那天我哭了,一边走一边哭。不是因为想妈妈,只是因为太冷了,雨打在身上好疼,但是我又不想停下来。我从来都不是个坚强的人,十五岁的时候我又懒又娇气。
那个人就念诗给我听,雨果的《明日清晨》。
Demain,dèsl,aube,àl,heureoùblanchitlacampagne,
Jenepuisdemeurerloindetoipluslongtemps.
Jemarcherailesyeuxfixéssurmespensées,
Triste,etlejourpourmoiseracommelanuit.
Jeneregarderainil,ordusoirquitombe,
NilesvoilesauloindescendantversHarfleur,
Etquandj,arriverai,jemettraisurtatombe
Unbouquetdehouxvertetdebruyèreenfleur.”
(明日破晓,田野上晨光熹微,我就出发。
在远离你的世界里,我片刻也不想停留。
我默默地思索,孤独前行。
忧心忡忡,白昼亦如黑夜。
我不凝望那金色落日的辉煌,
也不远眺驶向阿尔弗港湾的风帆。
到达时,我将在你的墓旁,
放一束翠绿的冬青,和一把盛开的欧石楠。)
那是雨果写给女儿的诗,他反复在我耳边吟诵,后来我磕磕绊绊地跟着他学,我们把这首诗背了一遍又一遍,背了一路,直到终点。
那大概是早上五点的时候,雨停了,海面的东方亮晶晶的,折射日光。
妈妈的墓碑周围刚刚退潮,留下好多贝壳和海螺,银色的,粉色的,都是她喜欢的颜色。
我当时,好像没有难过,也没有开心,只是觉得很宁静,非常宁静,然后,我和那个人靠着妈妈的墓碑睡着了。
关于那个人,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他对我来说,很重要。
或许你听过这个名字,他叫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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