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奥姆小王子而言,他对哥特式——这种源自陆地人文艺复兴时代,至今依旧相当受陆地人追捧喜爱的建筑风格一无所知。
但这并不妨碍他吐槽,以及不喜这座城市。
至于“为什么不喜欢?”,这种只有他傻出境界的哥哥才会问出的问题,奥姆翻个白眼拒绝回答!
进入这座城市不过两个小时,他们就遇到了一起□□未遂,两起持刀打劫,一起持枪打劫——他们竟然连路边的流浪汉都抢?他从未见过如此毫无品味的犯罪方式!——顺便围观了一辆运钞车被劫的全过程,还被他哥拉着见义勇为了一次,奥姆他怎么可能会喜欢这座城市?!
憋着没直接甩手走人,就已经是看在他哥的面子上了!
奥姆完全搞不懂,他哥为什么会喜欢这样一座阴郁黑暗的城市?
海神再上!他哥在向他介绍这座城市时,欢快的就像傻乎乎的灯笼鱼!
整张脸都在放光!
难道糟糕的衣着品味,还会影响到他哥的智商吗?
哦——那可真是糟透了,之前他一直自我安慰,无论他哥有多么傻,至少不会比他的衣着品味更糟糕!
如此想着,奥姆小王子赤手空拳的把持枪试图打劫运钞车的歹徒全部揍倒在地,人事不省。
即便是在这种时候,即便是在收拾他连一根头发丝都看不上眼的没品抢劫犯,奥姆依旧有办法让他自己优雅的仿佛身处国王酒会。
奥姆唾弃的扫了一眼他哥,果然是在俄罗斯人小酒馆喝太多了,战斗方式简直就像狗熊一样!
“奥姆?”亚瑟被弟弟的眼神扫的不明所以,背脊发凉。
奥姆一巴掌拍掉他哥试图摸他脑袋的熊掌,指着横七竖八躺满地的歹徒,皱眉问道:“怎么处理?”
亚瑟终于迟钝的发现,弟弟好像……心情不好?
别啊!千万别啊!
好不容易才说服弟弟上陆旅游!他们从海底出来还不超过半天,进入哥谭才两个小时而已!
要是弟弟一个不爽直接回了亚特兰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