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去警察局,如何?”亚瑟小心翼翼的提出个处理方案。
“谁问你这个!”
对于傻的冒泡的哥哥,奥姆干脆把“不耐烦”写到了脸上,直接明说:
“我当然知道犯罪分子要送去警察局!无论在亚特兰蒂斯还是陆地,这条规则都是通用的,充其量就是负责治安管理的部门的名称不同而已!我问的是——把这些人送到警察局后,我们要去哪里!”
“呃——”
亚瑟觉得他隐约摸索到了弟弟不爽的原因,以及他想听到的答案,但问题在于……
“按照规定,我们需要现在警察局录口供,然后才能……”
亚瑟的声音越来越小,而奥姆的表情也越来越接近爆炸的边缘。
“我们可以直接把这群歹徒丢到警局门口,然后立刻离开!这样就不用理会警察们录口供的要求!”
强烈的求生欲令亚瑟一秒改口,并且没有创意的盗用了纽约那位相当相当年轻的超级英雄——蜘蛛侠,日常处理犯罪分子的方案。
对不起了小蜘蛛,先盗用下你的创意!下次去纽约,再专门向你道歉!
奥姆的神色缓和了点。
“然后呢?”
“然后——”
亚瑟绞尽脑汁,强烈后悔他为什么不事先上网查一查,诸如【带弟弟出门旅游后应该做些什么】之类的攻略。
“——要么……去吃饭?”
奥姆的神色又缓和了点。
“韦恩酒店如何?哥谭市最好的酒店,我想那里的风格和食物,你一定会喜欢。”
亚瑟提议道。最近弟弟对于他的衣服、头发、胡子的疯狂嫌弃,令他终于摸索到一点弟弟的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