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基本等同于豪华和贵的要死的同义词的韦恩酒店,弟弟应该会喜欢的……吧?
奥姆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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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后,干脆利落的把一群人事不省的歹徒丢到哥谭市警局门口,完全不理会警察们类似“英雄请留步!”的呼喊就直接消失的奥姆和亚瑟,已经安安稳稳的坐在了韦恩酒店里,欣赏菜单。
按照奥姆的要求,他们坐在了位于落地窗旁,据说再过一个小时就能以最佳的角度欣赏到哥谭夜景的位置上。
然而,奥姆很不满。
“这就是所谓的——我一定会喜欢这里的食物吗?哥哥?”
奥姆举止斯文的把菜单递到他哥脸前。
亚瑟毫不怀疑,如果不是此时正身处韦恩酒店的话,这本菜单怕就不是递,而是直接拍到他脸上了!
想想那只钢笔!
亚瑟忙不迭的接过菜单。
“都不喜欢吗……呃……鹅肝?”
奥姆冷漠脸。
“哦,不喜欢。那……蜗牛?”
奥姆把眼神从他哥身上,转移到白色暗纹桌布上。
“看来你不喜欢法餐。那……西班牙火腿?”
奥姆拿起剔透精致的高脚杯把玩。
“也不喜欢?牛排呢?”
奥姆无奈的捏捏鼻梁,决定给他哥点提示,“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