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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活了一遭,李广忽然有些后悔起来,他不贪图这具年轻的身体,如果可以选择,他更想回到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漠北战场,他做了一辈子将军,更愿意自己体面地死在战场上,而非一世功绩一战毕,丢尽颜面,死得仅有一点可怜的尊严。
至于同为街头游侠儿的王二狗,别说书了,全家就一个聋哑的母亲,堪称家徒四壁,平日里母亲靠替人浆洗为生,王二狗自己就和一群游侠儿鬼混,这还是好听的说法,实际上曲沃城里的游侠儿大部分都是靠勒索行骗弄点饭钱,因为数额不大,基本上官府也不怎么理,把这些游侠儿抓进牢里还得管几顿饭,正合他们心意。
霍去病被聋哑妇人牵着手带回家的时候,整个冠军侯都不好了!
牢里的一夜他和那个叫郭茂才的已经发现了不对,他猜测自己是借尸还魂,也从口音和那披甲卫士的打扮上看出了一点端倪,已经做好了面对一个陌生世道的准备,但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这具身体住在这样一个又破又小的房子里,霍去病站在门口,脚上的草鞋满是泥水,屋顶破了,屋里的地上同样泥泞一片,墙壁是土砌的,蛛网密集,整个家一览无余,只有一张破旧小床用同样破旧的帘子隔一隔,应当是聋哑妇人睡的地方。
霍去病呆坐在一团稻草垫子上,看了看带着霉点的房梁,端着聋哑妇人递来的一碗糊糊,过了好半晌,喃喃自语道:“这是人过的日子?”
他这辈子睡得最简单的是马背,吃得最粗陋的是肉干,行军路上再苦,他也从来没有吃过一口不干净的东西。
霍去病先前猜测那张小床是王二狗母亲的,但那张小床其实是王二狗平时睡觉的地方,王二狗的母亲李氏通常是等到夜深了,把一面靠墙的门板拆下来,铺一点稻草来睡。
实际上王二狗小时候家里还没有这么穷,他父亲是做烟花的,不算殷实人家也是凭手艺吃饭了,但在王二狗六岁的时候,王父因为不慎弄错了配方被炸死,还欠了一笔材料钱,那之后王家就越过越穷。
这是李广了解到的内容,至于霍去病,他连和那个聋哑妇人比划东西都比划不对,憋了一肚子气的同时又饿着肚子,还有两批贼眉鼠眼来叫他去偷东西的地痞流氓赶着上门,被他打跑了。
李广也是无奈,如果当时只有他一人,或者是早知道情况,他肯定不会张口就来个大汉元狩四年,但如今他和这不知名的少年已经互通了身份,从一个地方来的,都是借尸还魂,四舍五入也算是老乡了,他总不能放任着不管,见他实在委屈又可怜,又从家里拿了面饼来与他一起分吃。
霍去病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委屈可怜,只觉得造化弄人,但他不是怨天尤人的性格,缓过来之后,他接过李广的面饼,闷不吭声吃了一大半,才低声说道:“来日必定有报。”
李广叹了一口气,说道:“一个面饼其实只需要一声谢就够了。”
霍去病没再说话,他不习惯。
李广看得出来,眼前的少年人必然是养尊处优惯了,他倒也不在意这个,只道:“小兄弟,这里的情况我大致问清楚了一些……”
他把出狱之后的见闻简单说了一下,霍去病听了一会儿,忽然说道:“你是从军之人?”
李广不知道他是如何看出来的,料想是他做了一辈子将军,行为举止自己看来正常,在别人看来就有些明显,李广也没有隐瞒的意思,点点头,“我生前在卫大将军帐下任职。”
霍去病听了卫大将军四个字,神情变得有些复杂,李广却没怎么注意到他,因为他想起卫青就想起自己,情绪同样复杂了片刻,才笑说道:“不过帐下一小卒而已。”
霍去病停顿片刻,只道:“我也是从军之人,不在谁的帐下。”
李广理所应当地把霍去病当成那些长安贵胄子弟了,毕竟自从霍去病封侯之后,就有不少贵胄子弟踊跃带兵,想挣些军功镀金,但多半无功而返,更有甚者丢掉性命,李广认定这个同来的少年也是其中一员,毕竟这少年元狩六年过世,李广暂时还没有想过霍去病英年早逝的可能性。
怎么可能呢?
怎么可能呢?
姬越也在思索着同样一个问题。
她在下达了募兵令后忽然想到了什么,又把李广的简介重新翻开,这一次比上次仔细多了,重点在于李广生前的最后一战,随即就在那份介绍里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元狩四年,上令大将军青、骠骑将军去病将各五万骑。】
骠骑将军去病、霍去病?
姬越想到金台上霍去病那如同武将一样璀璨的光芒,再想想那些几乎都拥有长长介绍的医工,整个皇帝都要不好了!
一个将军为什么要起这样的名字?弃医从戎吗?
姬越缓过一口气,看着缓慢汇聚的时空能源,只能安慰自己,武将好,武将多了也没事,迟早要多抽一些武将的,现在只不过是提前一点让他们适应,也不算很亏。
把金台收回,姬越想着下一次还是要多看看简介为好,她主要是没有想到
', ' ')('名字这种要跟人一辈子的东西也能骗人,不经意抬眼看见了媚娘,不由想,如果媚娘的名字也骗了人,那她岂不是个凶婆娘?
姬越忍不住笑了一声,将手里批完的奏牍放在一边,打开下一本,这是装订过的奏牍,两片木牍中间订着几张纸,字迹颇为俊秀,姬越看了一下,是国子监的狄仁杰。
她以为是有什么针对国子监的教育方针要上奏,但打开一看,却是一篇策论。
批奏牍久了,姬越也有了不少经验,一般来说,官员是不会轻易上策论的,因为一旦和君王的政治主张相违背,轻则前程不保,重则丢官罢职,到了她这一朝更是如此,姬越批过成千上万的奏牍,见到策论加起来百篇不到。
但姬越看策论看得最认真,因为哪怕九成九都是士人在家里一拍脑袋想出来的馊主意,但凡能出一个人才,就不负她这番认真了。
对于狄仁杰的奏牍,姬越仍旧十分重视,她逐字逐句地看,时不时停顿片刻,几张薄薄的纸竟看了小半个时辰,最后一页翻完,姬越长长吐出一口气,惊觉自己把千里马当成猪养了三年多。
好吧,当猪养确实是夸张了,姬越对国子监也是很重视的,但就从狄仁杰的这份奏牍上来看,姬越认为他待在国子监实在是屈才了,往大了说,这是一位三公之才。
狄仁杰的政治眼光独到,加上远超时代的见识和经验和来到这里之后三年的积累,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他从各个方面阐述了任用寒门和士族的利与弊,即便国子监的学生还没有出栏,他的眼光却已经飘向了三方势力风起云涌的朝堂,针对各个阶层的官员,他都有一套管理的办法。
总的来说,姬越想到的他想到了,姬越没想到的他也想到了,这是什么?这就是人才!
为君者最重要的不是自己有多博学,有多勤政,而是能够将这种人才收拢起来,为己所用,真要让姬越一个人去cao心天底下所有的事情,那她活不了几年就要累死在皇帝任上了。
姬越把狄仁杰的奏牍合上,当即命人宣狄仁杰进宫。
傲气犹存
狄仁杰早在写策论时就做好了准备, 人老成精,对于很多事情已经不在意了,更衣过后就跟着传旨的凤翎卫来到明光宫中。
姬越做太子时就统领凤翎卫,登基之后更是重用这些宫廷禁卫, 传旨这种事情在以前都是宦官的职责, 自从姬越登基, 传旨的都成了凤翎卫,因为士族的事情, 民间误以为凤翎卫上门不是抄家就是灭族,往往见到凤翎卫的身影就远远退避, 倒赋予了凤翎卫一层特殊的含义。
凤翎卫统领秦杉在明光宫外值守, 见到狄仁杰,原本以他的身份是不用行礼的, 但今日秦杉按剑行了一个简单的礼节,狄仁杰回了一礼,这才低着头进了大殿。
侧殿里樊春悄悄透过屏风的缝隙瞧了一眼,发觉这人虽然面生, 却生了一副好皮囊,年纪也格外轻,眼神顿时变得挑剔起来,如果不是狄仁杰走得快, 樊春能从他身上挑出百八十个缺陷来。
魏悬已经懒得纠正了。
在他看来,樊春属于没事给自己找事, 天家无情, 先帝还有十几个妃嫔, 想着一点虚无缥缈的帝王宠爱有用吗?真得了几回宠, 往后陛下又有了旁人, 谁家女郎敢嫁给皇帝的男人?人生漫长几十年,寂寞难捱不说,还断了子息,简直愚蠢。
以樊春的脑子,魏悬不觉得他能斗得过别人,要是陛下眼里真有情情爱爱,韩和早就成事了,也不至于每天拼命抓贪抓腐,就为了当面奏报多来几趟明光宫。
殿内陛下不知和那新来的年轻官员说了什么,总之就是一番君臣相得,魏悬也翻开了最后一张木牍,看得无精打采。
随着纸张的制作方法被传开,很多郡县都开始售卖起了比官纸更为精美便宜的纸张,魏悬的工作也从成堆的竹简木牍里解脱了出来,虽然量还是那个量,但厚重的竹简木牍变成薄薄的纸张,至少看上去少了很多。
魏悬负责审阅由各地通政司呈上来的士人言论,除了自荐,还有很多是提意见,也有一部分匿名举报,但比较少,大部分都在通政司的时候就被扣下了,这也属于一种官场规则。
经过通政司呈报上来的奏疏通常都是寒生写的,也有一部分普通百姓,但这年月认识字的,敢去通政司的,也基本上少有普通百姓,而且在通政司这一关还要筛下去不少不合规制的,有墨渍的,字拙的,所以到了魏悬这一道手里的奏疏都是能看的。
但就算是寒生,也该用上粗纸了,像这种削得不能再薄的旧木牍,在魏家连烧柴都用不上。
魏悬刚走神没多久就被锋利的木牍划伤了手掌,他没好气地把木牍扔在桌上,用随身携带的手帕给自己包扎,一边注意到了那张木牍上神采飞扬的字迹,仔细一看,不是自荐,只是简单写了一个似乎是炼丹的药方,功效是能把人炸死。
魏悬差点没给气笑了,方士炼丹常有炸炉之事发生,烟花就是因此而来,炸死人也不是什么新奇说法了,专程献上能把人炸死的药方,
', ' ')('难道是献给廷尉狱的新刑罚?爆炸之刑?
然而就在魏悬要把这份木牍扔到弃用的一堆废纸上时,却忽然怔住,他不可置信地回头看了看那份木牍,只见上面简简单单的写着:硝石,木炭,硫磺。
不是珍贵的炼丹用药,而是随处可见的便宜货。
以魏悬的眼光, 我是世界之王
立夏时节, 三军出征。
和攻打天竺不同,这一次远征天山属于对外反击战,如果一战而下, 能够有效地彰显国威, 排场也不能差到哪里去, 姬越亲自带领百官在城外的点将台上为诸葛亮送行,这一次随行的一共两万桥山军, 与五万柔然军兵分两路合击欧罗巴军队。
虽然欧罗巴军队数目也有五六万人,但就姬越观察, 这些人里能打仗的精锐不到五千人,五万对五千, 这个数字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但却是欧罗巴军队的常态,因为缺乏兵器和铠甲, 真正武装起来的人数不足五千,并且这五六万人里有很多都是被抓来随军的女人, 还有一部分是负责后勤供应的,实在没有军粮, 这些人就是军粮。
这是一支靠着吃人过天山的军队!
姬越就算想攻打欧罗巴, 也是打算从西域绕行,天山绵延千里, 她想象不出应该如何让十数万人的军队毫发无损地越过天山,这支军队也没能做到,走过来的一路上不知道丢下了多少尸骸。
恺撒是这支军队的领袖,他出生于罗马, 是罗马国王与情人私生的儿子, 少年时在欧罗巴各国游历, 组建了一支无恶不作的冒险团,后来杀死自己同父的兄长继承了王位,他立志要成为像自己赫赫有名的先祖那样的人,不满足于罗马帝国的土地,带着忠诚于他的骑士们打下了无数小国,之所以一路向东,是因为他从商人们的口中得知,东方有着极为富饶的土地,金银财宝遍布其中,宛如圣经里的伊甸园。
熬过了天山,真正踏上东方的土地时,恺撒站在高处俯视一切,只觉得胸中充满了豪情,他看向太阳落下的方向,说出了那位和自己同名的先祖那一句著名的胜利宣言:我至,我见,我征服!
我是世界之王!
发泄完心中的兴奋之情,这位时年二十六岁的年轻帝王打了个喷嚏,从高处爬下来裹紧了身上的大衣,美艳的情人连忙迎上来,用温暖的胸膛替他暖手,美丽的眸子里满是仰慕和爱恋。
恺撒亲吻了一下情人的脸颊,思绪却早已奔至东方的姑娘身上,他在罗马时也买下过几个据说是东方来的奴隶,那细腻娇嫩的手感令他至今难忘,可惜奴隶总是会少很多味道,他想尝试一下东方的贵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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