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2 / 2)

写这第三本传记,起初我不愿定下交哪家出版社,这样,我可以写写停停,自由自在。也记不起是哪年开始动笔的。应该是十年前就开始写的吧。

后来,我认识了百花文艺出版社的高艳华编辑。我们成了没见面的好朋友。我们为这部传记周旋已久,起初我仍不愿确定交稿。今年适逢爸爸诞生110周年,就不得不敲定下来,自然是由她所在的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艳华不向我催稿,只是用压缩自己审稿时间来感动我。我不能让她太辛苦呀,必须尽快交稿。这以后,我就紧张起来。晚上一躺下去,想的就是这传记的内容,有时想到失眠的程度。每想起一个必须加入的内容,连忙记下。床头常备纸笔,暗中摸黑写下备忘。甚至半夜醒来,也会如此。这段时期好比一块大石头压在身上,日子难过啊!我毕竟已是80高龄了。

写《潇洒风神》时,我只花了中说,那一年我和李家大妈之间有过一段精彩的对话。我问李家大妈雨是从哪里落下来的,她说是“天上菩萨”落下来的。我又问她是否天上菩萨面盆里倒出来的,她说“对的”,还夸我聪明。可是当我问她面盆在哪里时,她却责备我不该要面盆来玩水,说弄湿了衣服姆妈要骂的。由于她误解了我,我委屈得号啕大哭。爸爸那时正在楼下西间的书房里,我和李家大妈对话的全部内容他都听见,爸爸理解我哭的意义,他从我的哭声中悟到了:这就是“标题音乐”。

关于这段对话,我自己不记得了。我小时候是不受人注意的,爸爸在文章里提到我姐姐哥哥不止一次,而写我小时候的只有这一篇。虽然只有这一篇,却是专门写我的,我感到不胜荣幸。这篇文章于同年(1933)8月1日发表在《文学》月刊上。

我对李家大妈的感情甚至到了护短的程度。记得有一次她坐在扶梯间里做针线,看见桌上放着我二姐玩儿用的一盒珠子,五颜六色的,实在好看,她便偷了几颗放到旁边的针线盒里,偏偏被二姐从楼上望下来看见了。二姐没有骂她,只是趁她不在时,悄悄地把珠子放回了自己的盒子里。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竟袒护李家大妈,趁二姐不见,又把珠子送回到李家大妈的针线盒里。现在回想起来真好笑,这不是助长她偷东西吗!

说起偷东西,还有一件可笑的事。管我大姐的那个保姆有一次偷了东西,被妈妈发现。妈妈是个善良不过的主母。她悄悄地把东西拿了回来,没有追究她。谁知那保姆发现后,反而埋怨妈妈说:

“我拿了来,你又拿了去!”

她是绍兴人,是用绍兴口音说的,把“拿”说成“duo”(夺)的音,所以更显得可笑。妈妈对此竟无可奈何,只是作为笑料讲给我们听。偷东西当然是不好的行为。不过当时的保姆不像现在报上看到的某些保姆那样丧心病狂。她们只是拿一点生活用品。她们心里可能会想:“你们家有那么大的房子,那么多东西。我家却一无所有。天道不公平!”

于是看见了自己合用的东西,就拿了一点。就这么一点,你还舍不得,要拿回去!我对这个保姆倒同情起来了。

对李家大妈,则更加偏袒。她对我那么好,把我当成自己的孙辈。她家里可能没有孩子。不,她可能没结过婚,或者死了丈夫。不然的话,祖母的陪嫁丫头,后来总要把她嫁出去,怎么还在我们家做呢。她拿几颗珠子,说不定想作为将来陪葬用呢。有一点亮晶晶的陪葬品,见了阎王,下辈子投胎时会投到好一点的人家。我那时太小,不懂得跟她聊聊,关心一下她的情况。我光是从自己的需要出发眷恋着她。我多么自私!

接待寺

第1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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