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歌想起来就想笑,弯着眼睛像只餍足的小狐狸。
温少远睨了她一眼,往她碗里夹了块糖醋排骨:“知道今天什么日子,晚上还往外跑。”
话语里的不满,即使是闻歌塞着耳朵都能听到。
她低眉顺眼地垂着脑袋,再不敢露出一丝雀跃的表情来。
说起来也不能怪她啊,从温家回来的隔日,闻歌陪温时迁去商场买东西,碰上之前报社的同事了。知道她回了a市,就约了今天的晚宴,但那时候只说是年十四的晚上,她哪里知道是情人节。
还是那天晚上闻歌搂着温少远黏糊的时候这么随口一提,才知道的……后来因为这件事被狠狠碾压了一晚,简直记忆犹新好嘛!
下午四点的时候,玲姐开车来接闻歌一起去吃饭。
刚到餐馆的包厢,就收到温少远的短信——“不准喝酒,多吃菜。”
闻歌想着温少远此刻的表情,便有些忍不住想笑。事实上,情人节……把小叔一个人留在家里,还是挺有罪恶感的。
她掩了唇,遮住唇角的笑意,这才把手机往口袋里一塞,跟着玲姐走进了包厢。
她们到得早,来得时候包厢里只有闻歌之前在报社时带她的向老师,不知道是不是没带眼镜的缘故,他在座位上盯着她看了好一会,这才站起身来,对她笑了笑。
很温和的笑容,甚至,有些亲切……一点也没有在工作时那古里古怪又不太待见她的样子。
三个人坐下后,向老师先是问了问闻歌的近况,知道她打算做个体户经营一家小店时,倒是有些意外:“我记得当初问你为什么要当记者的时候,你还掷地有声地告诉我——想自己说的话,有声音。”
“你当时说我不实在啊。”闻歌笑眯眯地举杯和他碰了碰,抿着果汁却自得其乐:“的确是挺不实在的。”
玲姐和何兴的关系不错,帮着温少远做了那么多次的“间谍”,多少是知道闻歌一些事情的,听着两个人的对话,只是笑而不语。
渐渐的,来的人便多了起来。大多还是年轻人,男男女女的围坐了一大桌。
闻歌看着看着就想起温少远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很想见到他。这么想着,便悄悄拿出手机给他发信息。
此时,饭桌上正有人问她:“闻歌,你现在是不是单身啊?现在你不是我们单位的人了,那办公室恋情可就不存在了,赶紧透露下,让在座的单身狗也好心里有数。”
闻歌正一心两用,闻言,只挑了下眉,回答:“啊……我有男朋友了。”
饭桌上顿时安静了几秒,坐在闻歌身旁的向老师拿起果汁给她空了的玻璃杯里满上,随口问道:“什么时候的事?今晚情人节把男朋友晾在一边来陪我们过,是不是得说你仗义?”
依旧是鸦雀无声。
闻歌这才觉得有些不太对劲,抬起头来,目光从在座的各位脸上扫过,这才弯唇一笑:“我跟我男朋友认识十年了,他不介意偶尔被抛下。”
玲姐见场面顿时有些凝滞,笑着打哈哈:“这还是个看脸的时代啊,我单身都无人问津。”
闻歌笑了笑,轻握了握她的手。
手心里的手机嗡鸣着震动了一下,闻歌低头看了眼,是温少远的回复:“我已经在酒店门口了。”
闻歌还没来得及回复,就看见了温少远来电。
见四周没人注意,闻歌这才侧过身接起接话:“喂?”
温少远看着车窗外沉沉的夜色和闪烁的灯光,压低了声音,笑着问:“刚接到景梵的电话,说安然快生了,要不要跟我走?”
闻歌吃惊地差点没把手机甩出去,脑子放空了一会,这才惊喜地向他确认:“真的?”
“嗯。”温少远应了一声,转头看了眼餐馆的门口:“我现在就在门口,你出来就能看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