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即便没有遇到刘宗,李莺莺在这个位置也自知不会坐的太久。
她从来就很清楚自己只是一颗棋子罢了。
临时顶替这职位来此,目的只是为了完成那个人交给他的任务。
而她的任务就是——
让刘嫣死。
虽然她也不清楚对方为何非要至刘嫣于死地不可,但是,她无路可选。
一个选择是自己死,另外一个是刘嫣死。二者择其一,想活命的自然会选择后者。
她也不例外。
达成一致,那个人接下来帮她假造了官籍,且答应她,只要她顺利完成了任务,事后就会得到一大笔佣金,一辈子衣食无忧,且能和黄员一起远走高飞,再也不回来了。
于是,她上任的第一天就开始设下圈套,将基本难以完成的重任故意交给刘嫣去做。
即便明知刘嫣背后有御史公仪弘为她撑腰,李莺莺也照样有恃无恐。因为她知道,除非自己所犯重罪,譬如被人揭发假造官籍,否则那个人一定会保她平安无事。而赶在被人发现身份之前,她只需完成任务,然后就能解脱,溜之大吉。
让她期间慌乱无措的是,公仪弘居然派人查她的底细,虽然“那人”已经全部帮她摆平了,可是,世无不透风的墙,何况她在乐馆被不少权贵认识,更加容易暴露身份,所以一直来借休假躲避世人,不到万不得已,鲜少出门。即便出门,也要戴顶帷帽遮面才行。
接着正等着坐享其成时,不料刘嫣在这里的人缘如此之好,竟使得所有人加班熬夜的帮她,有些始料未及。
当然,李莺莺还多留了一手,趁人都走后,偷偷的对衣服做了手脚。次日就以此为理由将刘嫣治罪,押去大牢,心知罪不至死,于是串通那个人放了一把火,她不信这次整不倒她。
结果还是失手了。
那场大火并没有能烧死刘嫣,计划一败,不得不又拖延了时间。而越是往后拖延,自己越有被揭发的危险。
果不其然,本准备计划接下来再给刘嫣一记致命的一击后再甩手走人,却没想到提前出现这种意外。刘宗奉命来查玲珑的案件,完全不在自己的意料之内。
李莺莺忽然想起了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
想到此,于黑夜中,蓦然苦笑一声。
猜到自己大难临头,即便是“那个人”,也不会再继续保她了。且不会再保她性命,还会因事败派人杀她灭口。
既然老天都不让她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