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变数(11)
她没办法,收拾好书本跟文件后,硬着头皮去pantry处理食材。她叫滕思悠留在房里,饭做好后,她会端进来。
清清不想让他吃她做的菜,準确地说,是有阴影。
上一辈子,刚结婚那阵子,清清想过要改过自新,做一个比较讨喜的女人,挽回滕思悠的心。她知道的,他跟裴星如藕断丝连,一星期总有两三天不回家,就是去了裴星如的公寓过夜。不要紧的,她跟自己说,不要紧。裴星如只是个半路跑出来的程咬金,她水清澄跟滕思悠才是真正的佳偶天成,还是青梅竹马。
别的女人要介入他俩的关係,不是那幺容易。
她用心地学做一个贤妻。她挺着肚子,钻研食谱,给滕思悠做饭盒。可是,他每天都不吃,还是带着一个满满的、冰冷的饭盒回来。她问他为什幺不吃,他就说要跟其他同事应酬,或是参加学术会议,忙得没时间吃饭。终于有一次,他厌倦她的逼问,沉下脸色,抄起饭盒冲入厕所,刷一声把所有饭菜倒进马桶,按掣,让急猛的鹹水沖走一切。
「水清澄,你的感情跟奉献,任何有关你的事——除了身体之外,均使我觉得很烦,很讨厌。」
他又跟她说「讨厌」了。
无论她做什幺事,他都会觉得讨厌,不如少做少错。在那之后,家里聘请了钟点工人,煮得一手好菜,再也不需要清清那半调子、急就章学回来的厨艺,滕思悠这才愿意留在家里吃饭。
清清把腌好的肉块裹上生粉跟蛋浆,怔怔地夹进油镬,在一阵滋滋油响声中想: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滕思悠对她的感觉,还是逃不出「讨厌」这两个字。她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要重新活一次,她尽可能修补每一个错误,不遗余力地做。她斩断自己对滕思悠的痴恋,或许他已成为她的心理创伤,这辈子的她用不着强逼自己从情感抽离,已会下意识躲避他。减少跟滕思悠接触,令她觉得安全,人生踏上正轨。反之,一靠近滕思悠,她就觉得危险,生怕重蹈覆辙。
即使是自己完全不喜欢的事,例如学习,她都逼自己要做好,至少去到大学毕业的程度,然后能够自立。多多少少也好,可以给钱父母,告诉他们:爸妈,我过得不错,用不着靠你们或者靠男人养活我。
她着实很怕:那种男人跑掉了、切断财源,令她跟清攸陷入困苦的情况,就算是今生偶尔回想,也教她害怕得打颤。这种徬徨,她从来没能道出:能跟谁说?是她任性地说要嫁滕思悠的,妈妈一向不支持。当时水冬阳又被滕思悠拉下学术圈,只能当个中小学代课老师混日子,堂堂系主任轮落到去教一群字也懂不到多少个的小娃儿读书,被小学生笑他是老伯——她这做女儿的,有面目在父母跟前抱怨吗?
况且,过不上几年,父母也不在人世了。
她没朋友的。她的世界本来只有滕思悠,父母是给她钱的提款机,家就是一个温室。除了向那男人献媚之外,她没有任何营生技能,没了滕思悠,不止是精神上的打击,更像鱼没有了水,是一个直接的生存问题。
后来,她的世界多了一个人:儿子,清攸。
水清攸是唯一吃过她的菜的人——在上一辈子。
自从滕思悠在新婚期间拒绝吃她做的菜后,她有一段长时间心灰意懒,把做菜的工夫都丢给工人。结婚不到一年,在她的预产期前一个月,滕思悠就到美国留学了三年,每年只回家两次,都是看在水冬阳的面子。回流香港后,又过了一年多,他在港大站稳阵脚,亲近一直跟水冬阳敌对的派系,终于成功找到机会插赃嫁祸,诬衊他论文造假、抄袭一个助手的博士毕业论文,使水冬阳身败名裂。那之后,滕思悠停止接济她了。
她得餐餐做饭,尽可能减少支出。一开始常常出错,试过因为工作太累,回家给清攸做汤米粉时,把糖当成盐。清攸努力地吃,还连连说「好吃」,她心内满足:「这幺好吃啊?给妈妈分一口好不好?」
「……不好。太好吃了,我想自己一个人吃光光。」清攸眼神闪烁,她才起疑,拿汤匙舀了一口,苦着脸:这什幺鬼东西,甜的。
「别吃了,都倒掉,妈妈给你重新弄过。」
「不要,我就爱吃甜。」未足六岁的清攸死守汤碗,固执地坚持要吃,清清骂他,他憋得脸红,眼泛泪光:「妈妈工作到这幺晚,好不容易做的汤米粉……我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