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2 / 2)

他没想过失败的可能,因为不敢想象。

盛晨开车出了小区,从后视镜没看到宋明予的车,她摸着心口,啊,一千万的项链!那么漂亮的项链!

她怀着挣一千万把项链从宋明予手里买过来的决心踏进公司。

她在电梯里遇到拎着早餐的顾笙骁,他对盛晨微笑道:“盛晨,要不要吃早餐?这家铺子的包子很好吃的,我一大早排队去买的。”

盛晨身边的小姑娘悄悄红了脸,实在是顾笙骁这个笑容,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对他的好感噌噌噌地涨。

盛晨:“哦,不用了谢谢,我在家吃过了。”

盛晨觉得她最近桃花运有点旺盛,不是她自恋,她总觉得,顾笙骁最近在――撩她。

第38章 父子(请假)

不过盛晨对顾笙骁这种类型的男人不感兴趣。

要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必定是长得好看, 性子虽然清冷可是会关心人的。

顾笙骁这人, 首先长相就不符合她的口味,顶多算得上清秀,那身谦和温润的气质,最多能再给他加两分,而在其他女孩子眼中那些聪明又年少有为的加分项,在盛晨眼里只觉得普通。

从小到大,她身边比顾笙骁优秀的异性多了去了, 不要以为所谓的纨绔子弟真的不学无术一事无成, 他们拥有比普通人高的起点,自然也就比普通人更容易成功。

包括盛晨这个纨绔之首, 伦敦大学硕士毕业,从小被盛齐远当成接班人培养,对管理公司不感兴趣,可不代表她不会,她心里一直有个度, 否则盛齐远就不会容忍她年轻的时候跟宋江城瞎混。

管理层, 最擅长玩弄的就是人心。

盛晨单手托腮,耷着眼帘看顾笙骁给她汇报工作。

顾笙骁身上有股男性古龙水的味道, 却没有宋明予身上的好闻。

顾笙骁今天还戴着他那副金边眼镜, 镜片遮挡下他的眸子里是满满的柔和, “前两天我回了一躺家, 听说你给牙山庙那些孤儿捐了一千万?”

盛晨抬眸望了他一眼:“嗯, 所以呢?你是觉得钱太多了要把钱还我?还是代表那些孩子感谢我?”

“如果是前者, 我觉得你掏不出一千万,如果是后者,你也代表不了那些孩子。”

所以你特地来跟我说这些事干嘛?

盛晨没有说出最后一句,不过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都懂的。

顾笙骁摇摇头,把一个袋子放在盛晨桌子上,低低笑了声,道:“都不是,我今天只是个送快递的,喏,这些东西都是那些孩子亲手做的,他们让我一定要亲手给你。”

“嗯,放在那吧。”

盛晨看起来对这些东西不是很感兴趣的样子,神色淡淡看不出情绪变化。

等顾笙骁走了,盛晨确定门关好,才把那个袋子拿出来,往里瞅了眼。

里面有小孩做的手工装饰品,有手工烤的曲奇,还有几朵晒干的鲜花。

盛晨把东西都倒出来,看到里面还夹有一封信。

她拆开信封。

信是慧安写给她的,虽然盛晨不明白为什么慧安有她的手机号还要写信。

信的内容不长,只有几句话。

“盛小姐,‘花开堪折直须折,莫等花落空折枝’,我算出你最近几月会有红鸾星动,你的正宫桃花已经出现,要记得把握机会,不留遗憾。”

盛晨把信折好,嗤笑一声。

哪有什么红鸾星动,正宫桃花开了她也能给掐灭了!遗憾是什么?她从小到大,就没有遗憾的事,只有无能的人才会有遗憾的事。

今天盛晨依旧在办公室里加班,下班的时候碰到顾笙骁,他也刚下班。

“一起吃个饭?”他问。

“不了,”盛谨摇头,“我回家吃。”

她要回家陪儿子吃饭。

而另一边,盛谨在楼下遛狗,萨摩耶一到小区的公园像脱肛的野马,要不是有狗绳拉着,恐怕早就跑得没影。

小区的治安很好,只要盛谨不出小区大门,秦姨还是很放心他一个小孩在楼下遛狗的,

盛谨被大汪拉着走,他用力扯紧狗绳,“大汪,你别跑那么快!”

小区里遛狗遛猫的人很多,不过大多是成人在遛,像盛谨这种大狗和小孩的组合,绝对是独一份。

大汪被养得极好,毛色纯净茂密,也比普通萨摩耶高大,盛谨和它并排走,只高出那么四五十厘米。

盛谨本身长得非常好看,五官精致漂亮,甩了普通孩子几条街,双颊带着婴儿肥,眼睛的轮廓初具桃花眼的特征,眼珠子跟葡萄似的乌黑圆亮,遛了几圈,百分之八十的女性都想和他搭话。

“那谁家的孩子长得这么好看。”

“不知道,应该是新搬来的。”

“好想把他抱回家养!”

盛谨遛狗的时候听到这句,默默走远了些——现在的女人,还会抢小孩,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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